科技創新局主要職能 1.負責制定和實施關於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法規、規章、政策;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計劃;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參與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2.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擬訂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算,負責科技發展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科技統計與分析、監測工作。 3.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 4.指導區內特色產業園、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開展科技金融工作,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5.負責推進我區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負責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6.促進農村科技、民生科技發展;引導實施農村科技攻關計劃;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區、示範基地的建設工作。 7.組織協調科技招商工作;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育、管理、服務工作。 8.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人才開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管理、服務工作;博士後工作站管理工作;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9.指導區內各板塊科技條線的有關工作。 10.聯系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 11.負責全區知識產權創造和管理工作。 12.指導知識產權以多種形式開展運用,打造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 13.協調全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全區專利、商標、版權糾紛。 14.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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