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女方母親給的陪嫁首飾,那是妳的個人財產。
2、如果是結婚當天親戚朋友送的,看具體情況,沒有證據證明是對於女方壹個人的贈與的話,通常是按照***同財產才處理的。
3、如果是男方家給的聘禮,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4、如果戒指在離婚的時候符合男方的婚前財產,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還給自己戒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