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商標時,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並按上述分類申請商標權。
二、商標註冊中使用的文字或圖案應符合要求,在規定的範圍內。
在註冊商標之前,需要確定需要註冊的商品和類別。這些可以在網上或當地物業辦公室找到。報名前,檢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然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並交納報名費。對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商標,出具受理通知書。通常,商標審查需要三個月。在設計商標時,不要設計敏感的文字或圖案,盡量不要使用壹些代表國家的圖案或文字,以提高商標註冊的通過率。壹旦通過,就證明商標合法化了。如果發現侵權,可以起訴,商標所有人可以得到法律保護。
第七條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止通過商標管理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易於識別,並且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