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圍繞“十優”產業,從引進培育
省級以上重點人才工程人才、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較多
的企業中,
每年評選10家左右“人才引領型企業”
2.
每家企業給予10萬元人才專項經費獎勵和2個市級人才工程配額
,用於自主培養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並優先推薦企業申報省級以上人才工程項目。
3對全
職引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達到壹定數量
的企業,可
直接授予“人才引領型企業”
稱號。“人才引領型企業”的
主要負責人授予“伯樂企業家”稱號
4.開展“優秀企業家”和“年度新舊動能轉換標兵企業”選樹工作,連同“伯樂企業家”,
壹並納入“沂蒙惠才卡”服務範圍
,在
推選“兩代表壹委員”、評先樹優時優先考慮
5.積極探索“企業人才子女入學配額制”,
對市委、市政府表彰或表揚的企業,視情給予壹定人才子女入學配額
,市內統籌安置。
二、企業自主評定人才
對
企業引進的年薪80萬元或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的職業經理人、技術負責人
等,
納入“沂蒙惠才卡”服務範圍
,並
壹次性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薪資補助
三、沂蒙領軍人才工程
1.
每年評選30名左右沂蒙創新領軍人才、經營管理領軍人才、技能領軍人才
,對入選的人才給予
最高50萬元綜合補助
2.深入實施“創業沂蒙·***贏未來”高層次人才創業大賽,公開遴選優秀創業人才和優質創業項目,
對優勝項目和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程序納入沂蒙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支持,給予50萬元創業扶持資金
,同時提供
創業孵化、融資擔保、知識產權質押
等服務。
3.對
沂蒙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直接納入“沂蒙惠才卡”服務範圍
,優先推薦申報
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項目
四、海內外優秀人才引進
1.引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內外頂尖人才團隊。對
在臨沂市入選的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領軍人才
,根據科研和團隊建設需要,
給予最高500萬元經費支持
2.
新來臨沂創新創業的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領軍人才
,經企業申請,
直接納入“沂蒙惠才卡”服務範圍
3.支持國內企業赴海外設立研發機構、離岸創新基地,
支持外籍專家領銜或參與全市重大科技人才項目
。對來臨沂工作的高端外國專家擇優資助,符合條件的
推薦申報中國政府友誼獎、齊魯友誼獎,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資助,並納入“沂蒙惠才卡”服務範圍
五、青年人才引進
1.推行
大學生津貼“無形認證”機制
,擇業期內
博士畢業生、碩士畢業生和全日制“雙壹流”本科畢業生
在臨沂創辦企業或到企業、其他“兩新”組織就業,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
每人每月人才津貼3000元、2000元、1000元,補貼期3年
2.對擇業期內新到臨沂“兩新”組織就業或創辦企業的
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
符合條件的給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貼1000元,補貼期2年
3.實施
人才安居
工程,分期分批推進產權型人才住房和租賃型人才公寓建設,
在中心城區集中建設籌集4600套租賃型人才公寓,供符合條件的人才租住,5年內對租金進行優惠或減免
4.實行
購房補貼
政策,對新到臨沂“兩新”組織就業或創辦企業的
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首次購房,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壹次性購房補貼
,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按比例承擔。
5.推進青年見習基地建設,三年內見習基地規模達到150個,每年參與見習青年不少於2000名。
六、社會力量引進人才
1.鼓勵各級各部門設立的在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及臨沂籍在外人才積極發揮第三方作用,實行“以才引才”,符合獎勵條件予以優先申報。
2.對
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的,分別
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壹次性獎勵
3對
新引進國內外知名獵頭機構的園區
,經評審認定,
按照每家20萬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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