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軟件著作權屬於軟件開發者,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據該條的規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屬於該軟件的開發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壹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同特征。
軟件著作權權屬認定方式
壹、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歸屬於自然人。
二、合作開發的軟件著作權。由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作開發的軟件,著作權的歸屬應在合作開發者簽訂的書面合同中約定,合作開發者沒有在合同中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三、受委托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受委托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確定,沒有確定或者確定不明確的,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屬受托人。
四、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的人享有,未作明確規定的,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和行使其權利。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其他組織中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軟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該軟件的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和行使。
法律依據
最新軟件著作權歸屬條例是怎樣的依照《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
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著作權屬於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後,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在保護期內,其合法繼承人可依《民法典》取得著作權;自然人也可以通過贈與合同取得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