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了分析:
從中國古代土地產權制度變革的過程來看,唐宋時期土地產權制度的變革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果說商鞅“廢井田,開阡陌”是第壹次承認了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的話,那麽,唐宋時期則是土地私有制確立起了自己的主導地位.這表現在,⑴使土地資源的配置趨向市場化,從而使土地越來越具有純粹的經濟意義;⑵使土地所有權自上而向下移動.從古代到近現代,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經歷了從國家下移至地主再下移至農民的過程.唐宋則處於這個下移過程的中間階段.將其置於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來看,地主土地私有制主導地位的確立及其發展,應該是當時重要的歷史進步.
土地產權制度的變革,首先是土地私有制得到重要發展,確立起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威,這突出地表現在整個社會已公開承認了土地所有者身份的合法性.明清之際,顧炎武總結道:“漢武帝時,董仲舒言: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唐德宗時,陸贄言:今京畿之內,每田壹畝,官稅五升,而私家收租有畝至壹石者,是二十倍於官稅也.降及中等,租猶半之.夫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農夫之所為,而兼並之徒,居然受利.望令凡所占田,約為條限,裁減租價,務利貧人.仲舒所言則今之分租,贄所言則今之包租也,然猶謂之豪民,謂之兼並之徒,宋已下,則公然號為田主矣.”①而翻檢宋代史籍,“田主”壹詞頻見於各種文獻,表明這壹稱謂確實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從“豪民”、“兼並之徒”到“田主”,稱謂的變化反映了了巨大的歷史變化.“豪民”、“兼並之徒”,顧名思義,是指他們對土地的占有主要是巧取豪奪,並非合法,而“田主”強調的則是田地的主人,即承認其對土地的合法所有.同時,這段話還反映出,漢唐時期土地的配置主要依靠政治強權,即要豪取、強奪和兼並,而宋代則已經有很大不同了.
土地私有產權確立起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威,還表現在人們對地租的認識上.“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權借以實現的經濟形式.”②漢唐時期,人們更多地是將“租”與“稅”混在壹起,無法明確地區別開來.這實際上是土地私有產權還不太明晰,還沒有完全確立起主導地位的壹種反映.到了唐宋,人們不只是在字面意思上對這二者作不同的表述,而且從性質上對“租”與“稅”進行界定.根據上引顧炎武話中所引陸贄之言,“稅”是土地所有者向國家繳納的部分勞動所得,“租”是土地租佃者向土地所有人繳納的部分勞動所得.到了宋代,人們對此作了更為精練的概括.《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自己之田謂之稅,請佃田土謂之租.”①誰占有土地,誰就應該向國家繳稅,誰租佃土地,誰就應該向土地所有者繳租.無論是“稅”還是“租”,都要以對土地明確的所有關系為前提.
科舉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主要途徑,也是士子躋身官場的主要階梯.它自隋開皇年間創立,到清光緒三十壹年廢止,在我國歷史上延續了1300余年.在這漫長的歷史時期中,它在不同階段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早期的科舉制度對於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促進封建社會向前發展,曾起過積極的作用;明清時期,采用八股取士的考試形式,使科舉制度成為反對社會改革,抵制進步思想,阻礙社會發展的壹種工具.八股文雖然內容空洞、形式僵化,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用八股文取士也有其內在和外在的原因.總之,我們對科舉選官和八股取士不能采取簡單的否定態度,而應該實事求是地進行具體分析,明其得失.
我國選拔人才的制度,從漢代的“賢良方正”到唐朝的“詩賦取士”,其實質是以科舉考試制度代替了推舉選拔制度,這在歷史的發展上無疑是進步的.
科舉制度本是官僚帝國實現普遍化權力的手段、皇權擴張的工具.均田制崩潰之後,中華帝國出現了掌握經濟資源卻沒有穩固政治地位的紳士階層.由於遭到紳士集團的抵制,宋朝試圖通過科舉制度的改革進壹步擴張國家權力的企圖失敗了.儒家學者擴張自身文化權力的學校取士方案不能被帝國采納,最終放棄了主導文化教育和推舉官員的要求,僅提議通過科舉理學化提升紳士集團的政治地位,為科舉制度發展“功名身份的終身制”指明了方向!
品位性官職進壹步發展,就形成了散階制,這在唐宋時期尤為突出.以唐制為例,其時文武散階分別由文武散官構成.文武散階都是29階,分別以“大夫”、“郎”或“將軍”、“校尉”等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會知道,這些大夫、將軍等已不再是官職了,只是標誌等級的階號,好像近代的軍銜.散階和職事官階並不壹致,為此還發展出了“行”、“守”等術語以規範之.在入仕之初,官員首先獲得的是散階;在任滿解職的時候,散階依然維系著官員品級;在授予職事官時,散階高低是必須考慮的因素.曾有眾多待遇從屬於散階,例如薪俸、給田免課、刑罰、班序、車輿、衣服等,此外還涉及致仕、封爵、置媵、營繕、喪葬、謚議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壹度以“寄祿官”為階官.唐宋的敘階及進階制度,繁復得讓人眼暈. 唐宋的散階制,上承魏晉南北朝的制度余緒.由於士族門閥政治東風送暖,魏晉以來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爭艷.秦漢的領兵武職“將軍”,很快就虛銜化為軍階.各種冗官、名號、榮銜的滋生如雨後春筍.散官大夫在漢代只是沒有固定職事,卻經常承擔臨時差使,魏晉以下則幾乎就是冗散或榮銜.漢代加官本來具有的職能意義,在此期也明顯淡化.南北朝時形成了東西省體制,兩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階、遷轉階梯及用作加銜.此外秘書著作之官、東宮侍從及府官僚掾,也因優遊無事、主要用於起家遷轉而大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門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擁有了壹種作為官資的“門品”了.相關的各種選例,包括清濁有別、士庶有別、文武有別、官吏有別,都具有強烈的品位性質.後代好些品位性設置,都是此期發展起來的,例如重文輕武之制、流內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階就來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將軍號,而且與東西省散官呈沿革關系.
唐代的邊疆民族政策帶來的歷史結果,是北宋立國的艱難.強盛時,唐王朝作為東亞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和平的方式,帶動著文化的交流和文明的***同進步.壹當中原政權在晚唐五代變得衰弱時,那些早就享有較高自治權力的邊地民族,則乘機內遷建立起自己的國家.北方的遼、西北的夏無不如此.兩漢時邊地民族的內遷是以部落的形態雜居,而北宋建國時,發育於唐代的北方異族政權已經在那裏等著與它較量.西晉邊地民族的舉事.是因為政府措置失當;北宋則另有難題,它必須面對歷史的結果,北宋開國規模前比不上漢唐,後也比不上明清,它的邊疆壓力卻十分沈重.為防禦北方政權的南下,它必須建立壹支龐大的常備軍隊,養兵開支的耗費前所未有.但養兵千日,未必能用在壹時,對付北國兵馬,宋軍幾乎是屢戰屢敗.因為北宋建軍思想過分借鑒了唐代藩鎮割據的教訓而陷入嚴重的局限.唐代之所以有藩鎮的尾大不掉,也是起源於它的邊疆政策.唐玄宗因受奸相李林甫的愚弄,執迷不悟地信任雜胡出身的安祿山,以致造成安史之亂及隨後的藩鎮擁兵自重.這給北宋開國者印象太深了,致使皇帝對將領極端猜忌.北宋壹建國,馬上“杯酒釋兵權”地解除戰將的指揮權.平時是兵不知將,將不知兵,打起仗來,將軍得照著由皇帝事先制定的方案作戰,沒有不失敗的道理.
忌諱武人,北宋王朝轉而大力任信文臣.宋代基本延續了隋唐科舉制度,並多加改進,使之日趨嚴密.每次開科取士的人數較盾代大大增加,考試及格馬上錄用,不及格者,則可以由皇帝“恩賜”進士出身.對士大夫的優禮,也空前隆重.首先是俸祿優厚,在職及退職的官員都有厚祿;其次文臣到壹定級別的都可以享有丁孫補官的特權,稱為“蔭子”之制,不僅“蔭”同姓子孫,也可以“蔭”異姓親戚.凡此種種,造成了壹個待遇豐厚、養尊處優的龐大的官僚階層.外有並立的敵對政權,北宋不得不大量養兵;忌諱武將,又養就了壹個龐大的利祿階層.兩者及其他奢侈浪費,造成北宋財政的極度困難.這又引發了改革的浪潮並激起士階層劇烈的黨派之爭.這壹切,追溯其源,都與唐朝開放的邊疆政策有著直接的鏈條般的聯系.現實上,北宋不能不面對唐朝崩潰後的局面;觀念上,又不能不註意唐朝的經驗教訓.兩方面都促成著——種情況,就是北宋立國艱難.大唐文明是開放的、浪漫的,宋代文化則顯得內在而含蓄.有唐的開放浪漫,就有宋的含蓄內在,其間存在著必然的歷史因果.
唐宋之際社會的變革及經濟文化的高漲
中唐以後到北南兩宋社會方面的變革,首先是南北朝以來舊門閥貴族衰落以至從歷史上銷聲匿跡.其原因長期以來人們以為是科舉制度造成的,實則很難說明問題.科舉只是為中下層知識分子的上進開了門路,但舊貴族也壹樣可以經由科舉致身通顯,這樣的冢族很多.有人說是武則天以科舉打擊舊關隴勢力所致,更不足以說明問題.壹個勢力強大的階層,不是某壹位皇帝打擊就垮得掉的,充其量也只是抑制壹下而已;況且武則天大力打擊關東、關隴舊勢力別有內情呢?舊貴族衰落的原因應當從中唐以後整個社會制度特別是兩稅法實行造成的變化尋找答案.兩稅法以財產等級征收賦祝的規定,極不利於大家族的存在,勢必造成大家族的分門析戶的趨勢.這可以從史書所記得到印證.其次,兩稅法造成農民人身依附關系的松動,也不利於大家族經濟.失業的農民可以轉而做小商人或租賃地主土地,不會去依附到大家族那裏.此外,唐末農民大起義的打擊和五代時北方民族的入侵,都給這個垂死的階層以致命的壹擊.看史書,唐代的讀書人總好以自標郡望來顯示壹下家世,到宋代文人,這樣的習氣基本消失,人們更願意表明的是自己如何努力. 唐宋間另壹個重要的社會變化是市井因素的大增,繁榮的城市遍布全國,附麗於市井新的文化現象層出不窮.這都是社會經濟特別是南方經濟持續高漲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