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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伊濱區李村鎮2021年拆遷女孩過渡到二十歲。結婚戶口遷走,還有份嗎?

取決於房屋的登記情況:婚後男方父母的拆遷房,如果房產證登記人是小夫妻倆,該住房就屬於婚後取得***有財產。如果該住房房產證登記人是男方父母,那麽住房產權就是男方父母***有的財產。房子拆遷的補償和戶口沒有關系。拆遷補償是補償給產權人的。產權置換是按房子面積計算。如果房子是壹方的婚前財產,結婚以後房產證也沒有加名,離婚的時候不會分割,屬於壹方個人財產,婚後還貸的可以要求補償房產的增值部分。拆遷只補償產權人。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或者婚後增加了名字,屬於***同所有,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分割。拆遷的時候也可以主張補償。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第壹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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