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絕學?身為秀才怎麽能叫偷呢??抄襲其實是壹種文化流氓。前有正面抄襲,後有景M .郭抄襲。當事人明知故犯,卻因為創意枯竭而抄襲。最惡心的是抄襲之後,他們公開說我是對的,我是對的。這是抄襲者的?強盜理論??別提了吧?鼓勵抄襲是對智力創造的最大傷害?這個道理,過去說偷鉤者受罰,偷國者為諸侯。現在,行為開始偷文化,但正是因為抄襲的案例多,很多人沒有回頭,甚至挑起抄襲。
記得之前看金星說過壹句話:抄襲不可怕。只要妳面子夠大,不道歉,總會有下壹個的。藝術無疑離不開市場,也正是因為市場的需求,藝術才會誕生。市場也在法律的保護傘下,只有合法合規才能被人們接受和喜愛。之前某財經學院院長涉嫌抄襲9篇論文,每篇論文涉嫌重復率超過19%。不過最後因為家族企業大而有力,這件事算個參考,不了了之。我潑不起,而這壹次,米菲兔讓我陷入了壹種思考。
抄襲和借鑒的分界線在哪裏?在創作與之相關的東西時,抄襲總是不可避免的,這是壹個巧合。比如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曲》和莫紮特的《巴斯蒂安和巴斯蒂納》的前四個音符是壹模壹樣的。現在我們真正能錘在我們眼前的大概是?郭敬明式?抄襲的內容從頭到尾壹模壹樣,但這種抄襲並不過分,對讀者也是壹種智力上的懲罰;但是如果拼接了呢?東西方的抄襲怎麽辦?是參考嗎?
到底是抄襲還是借用,還是這位大教授說的?公共符號的再創造?都是沒有獨立思考只有作者自己最清楚的人,只從別人的作品裏剪枝葉的人不會長久。還是期待米菲兔公司接下來的維權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