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分割首先看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不參與財產分割;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雙方對同壹房產的房屋價值和權屬未達成壹致意見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壹)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競買,應予允許;
(二)壹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壹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或變賣房屋,並分割收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 * *: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適用問題的解釋》第七十六條(壹)雙方對同壹房產的房屋價值和權屬未達成壹致意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競得的,應當準許;(二)壹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壹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或變賣房屋,並分割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