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把婚前房屋拆遷的錢賣了。10年前女方名字加到現在的房子裏,現在房子離婚了。夫妻財產如何分割,可以由雙方協商,原則上平分。
女方房屋拆遷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女方的名字。離婚的時候男方有權利分嗎?婚前得到的房子無權分割,婚後可以分割。
女方離婚的時候,什麽都不要。現在房子拆了。被拆的房子是那個人的名字。女方可以向拆遷辦申請房間住嗎?有三個問題:
第壹,對於房屋拆遷,按照現行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被拆遷人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夫妻有房屋的,夫妻是被拆遷人;
2.我不知道妳離婚多久了。另外,房子雖然是男方的名字,但是誰才是它的實際主人呢?離婚會讓妳的生活變得艱難嗎?是否有其他可以使妳要求重新分配財產的情形;
3.我不知道拆遷人是誰。商業拆遷,拆遷人壹般是開發商。對於公開拆遷,壹般是拆遷辦。
婚前男方有房,房卡名字也是男方的,後來加了女方名字。離婚後這套房子怎麽分?房產證上有女方名字的,屬於同壹財產,離婚可以分50%。
沒有女方名字的,屬於男方婚前財產,與女方無關。如果離婚,妳壹分錢也拿不到。
婚前男方的房子,婚後女方要求只寫自己的名字,那麽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50-50,因為男方將房產過戶到女方名下時,已經預設了女方對男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但男方仍擁有房屋所有權,因為變更是在婚後進行的,變更後的房產視為婚後財產。法院判決的時候會裁定壹人壹半。
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的女方名字,離婚時房子怎麽分都歸男方。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女方出錢買的房子和家電,房子確實寫了男方的名字,那麽房子應該怎麽分?如果認定房屋、家電是在領結婚證前取得的,壹般認定為個人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歸個人。
房子是婚後男方買的。離婚的時候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嗎?房產證上寫的男方名字沒問題。只要是婚後買的,夫妻雙方都有財產。離婚後財產分別分成50%和50%。當時房產證上的那個男的也是這樣。
(可以看看下面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2)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