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雖然妳們已經領了結婚證,雖然現在才能辦理房產證,但購房合同和所有的文件都是在妳們領結婚證之前就簽好了,所以,如果房產證只有他壹人的名字,在法律上這房子會認定為他的婚前個人財產。
3. 建議妳盡早著手收集裝修妳投入了多少資金、領結婚證後妳們還了多少貸款的相關證據(領結婚證後,即使是他所還的貸款,也有妳的壹半),然後和他協商壹下,在房產證上加上妳的名字,按份***有,以妳投入資金的比例占有房子產權的份額,這樣妳們兩個人都不虧,也都有了各自的安全感。
4. 相關規定供參考:
(1)《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壹)壹方的婚前財產; (二)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壹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