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壹、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丁香路5號教育廳副樓201室
郵政編碼:010011
咨詢電話:0471-6204159
聯系人:白老師、趙老師、李老師、張老師
網址:www.nmbys.com
二、 認證項目
1、 高等教育學歷(畢業證書)中文認證、英文認證
2、 中英文報告備份
三、 認證申請流程
第壹步 準備認證申請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①、1991年以後(含1991年)取得的學歷證書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1990年以前(含1990年)取得的學歷證書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原件,需經辦人手寫簽字,加蓋公章並附辦公電話;入學當年經自治區招辦審核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畢業生名冊(與畢業院校檔案館聯系)並加蓋學校檔案館公章。
第二專科、第二學歷、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在申請認證時需要同時提供前置學歷。
2、內蒙古自治區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並加蓋存檔部門公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函授、衛星電視教育、自學考試相溝通培訓高等師範”(三溝通)的自考學歷,還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明。
3、其他省市畢業證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2001年之前畢業的學歷,請您盡量提供個人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以及其他與學習經歷相關的檔案材料(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這樣將會縮短您的認證時間。
4、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根據“是否現役”的情況,分別提供士兵證或軍官證復印件、退伍證或轉業證復印件(如轉業證丟失,請提供個人檔案中的轉業審批報告復印件),以及個人檔案中的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或入伍登記表復印件,學員學籍管理登記表或學員登記表復印件。其中屬於1992年起取得軍隊生長幹部學歷的,需提供個人檔案中士兵入學批準書復印件;屬於1994年起參加普通高考進入學校取得學歷的,需提供“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準書”復印件;如在校學習期間無軍籍身份請在《學歷認證申請表》上註明。
軍隊院校自考畢業證書的受理辦法參照地方自考證書。
5、英文報告認證,中英文成績單認證
辦理英文認證報告需先辦理中文認證報告;辦理中、英文成績單認證,需先辦理學歷證書認證同時提供中、英文成績單原件。
6、其他情況
①、以上內容適用於畢業證和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完全相符的學歷證書,如有其它情況請具體咨詢。
②、根據有關部門“關於做好專科起點升本科入學資格學歷復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網絡教育及開放式教育等的“專升本”以及自學考試(獨立本科段)等證書申請認證,需同時認證“專科”學歷。專科學歷證書已辦理過學歷認證並通過(已出具藍色認證報告)的,需同時提供專科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丟失的回原畢業院校補辦《畢業證明書》。內蒙古自治區自學考試畢業證丟失的請到內蒙古自治區自考辦開具學歷證明,並提供畢業生登記表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如需提供其它補充材料將現場或電話告知申請人。
第二步 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在內蒙古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xlrz/)查詢學歷認證進度。
申請復議:
證書持有人如對認證結果持有疑義,可在領取結果後3個月內提請復議申請。因相關申請資料逾期銷毀,故超過3個月不再受理復議,需重新提交資料進行認證。
申請復議需交回《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相關資料進行復議。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所述內容不同,所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也不相同,具體情況可向受理人員咨詢。
2、認證結果為“不屬於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的、《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說明不予復議的,不提供復議。
3、 軍校畢業學歷申請復議,需與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新生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註冊信息管理中心聯系,電話是010-66717517。
4、凡不符合國家教育委員會、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發的《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壹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的,學歷認證不予通過,並不予復議。
5、自考畢業學歷申請復議,需提供畢業院校所在省自考辦證明以及個人檔案中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
6、自出具結果日起三個月內申請復議不再收取認證費用,如需郵寄復議結果,需另行支付郵寄費。
六、收費標準:
1、中文認證報告每份95元。
2、英文認證報告每份300元。
七、業務辦理
星期壹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