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把蓋茨和過去的軟件大王、蓮花公司創始人卡普爾相比,鮮明的反差充滿
了意味,他們代表了越來越分化的世界上兩種不同的價值觀念。
我痛恨壟斷者———微軟公司的種種行為,但是對於蓋茨個人,我從來沒有先入之見。盡管如此,蓋茨依然是世界上最難評價的人:他擁有最高的身價———曾經達到過900億美元;擁有最成功的公司———微軟市場價值曾經超過5000億美元;擁有最火的產品———Windows;擁有功能最強勁的頭腦———要同時對付產業、技術、法律、行政、華爾街等諸多問題;他是世界上最慷慨的慈善家———擁有世界上最大的慈善機構。此外還擁有最好的運氣,壹句話,他是地球上最成功的商人。
但是,他也是最具爭議性的人物,有人說他是世界上最貪婪的人———天天從股市裏提款,還恨不得自己駕著F16戰鬥機全世界打擊盜版;有人說他是最無情的人———消費者已經為壹個Office產品給他支付了400多億美元,可還是漏洞百出;有人說他是最兇狠的人———總是下意識地攻擊任何人、任何事;有人說他是最虛偽的人———他的慈善舉措只是有史以來最昂貴的公關活動而已,為了收買民眾的好感。
蓋茨的成功是商業達爾文主義和全球資本主義聯姻下的奇跡,也是自由競爭和市場強權雙重杠桿遊戲下的神話。他是世人羨慕和敬畏的人物,奉承和恐懼的對象。這些強烈的情緒,令人很少能對他的行為做出理性和正確的判斷。但無論妳愛他、恨他,妳都無法漠視他。
有人說:“蓋茨對軟件的貢獻,就像愛迪生對燈泡的貢獻壹樣,集創新者、企業家、推銷員和全能的天才於壹身。”而Lotus公司創始人米切爾?卡普爾(MitchKapor)則說:“他精明幹練、飛黃騰達、冷酷無情。他是個欺淩弱小的人。”
我自己對蓋茨個人不做更多主觀的評價,但是在我價值評判標準中,蓋茨依然是壹個十分有意思的人物。這也是為什麽我要提到卡普爾的原因。因為要單獨評價蓋茨,實在沒有多大意義,但是將蓋茨與卡普爾放在壹起,那這種反差就充滿了意味。世界上有兩個真正的“軟件之王”,壹個是現在的蓋茨,壹個是過去的卡普爾。
1982年4月,卡普爾創辦了Lotus軟件公司。1985年,Lotus員工就已經超過1000多人,是有史以來世界上最大的獨立軟件公司。那時候,微軟還微不足道。直到1988年4月,微軟才超過Lotus,成為頭號軟件公司。卡普爾在80年代軟件業地位與今天蓋茨的地位相當。但是,與蓋茨對成功無止境的執著相比,卡普爾卻完全不同。他在公司最如日中天的1986年,就厭倦了壹切。“我只有保釋,我恨這個公司、也恨自己。我喜歡做自己內行的事。但是這份工作現在已經變味了。我已擔當不起這份責任,我也不喜歡權力。我對自己說,離開吧,去尋找新的自己想做的事。”“對我個人來說,太可怕了。所以我離開了。我就在那天離開了……對作為壹個組織的企業而言,非常重要的東西就是,我越來越不能表現出熱情的東西。”
二十世紀的80年代,卡普爾與蓋茨是美國軟件業的雙子星;90年代,兩人成為直接交鋒的對手。蓋茨推動成立了壹個號稱是民間機構的商業軟件聯盟(BSA),專門為擁有知識產權的大公司服務,打擊盜版和黑客行為,推動全世界知識產權保護的不斷加強。而1990年,卡普爾與著名抒情詩人JohnPerryBarlow創建了電子邊疆基金會(EFF),這才是壹個真正代表民間利益的非贏利民間機構,從事著與BSA截然不同的使命:他們不是為大公司服務,而是為消費者、社會公眾以及計算機黑客等弱勢群體的利益而工作,或發表言論,或提供法律支援,或開展活動,倡導知識產權的開放,維護網絡空間公民的基本權利,如言論自由、隱私和批評性言論。因此,時常被人稱為是計算機業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ACLU)。兩大機構針鋒相對,經常作為同壹案件原告和被告的控方和辯護方出現,頻繁交鋒。當然,BSA財大氣粗,總是時時獲勝,而EFF則在知識界、產業界和民間贏得廣泛的擁戴。
蓋茨意誌堅定,直接從大學就越入商海,義無反顧,是後來成功的重要原因。而卡普爾則心神不定,無法專心致誌。十年之後,蓋茨越來越富,微軟越來越大,而卡普爾則在發財成名後激流勇退,將軟件業的領地讓出,使蓋茨成為再也無人可敵的帝國建造者,建造出計算機業內的“標準石油”公司。
卡普爾是矽谷黑客理念的真正體現:不遵循主流精神、富有創造、崇尚出世。與卡普爾形成鮮明對照,蓋茨功利性強,十分入世,追求利益,他的公司也以出產純粹以商業驅動的產品而成功。相比之下,卡普爾是壹位民間的英雄,蓋茨是主流社會的英雄。
我們與其去簡單評價蓋茨和卡普爾誰好誰壞,不如說他們代表著這個世界越來越分化的兩個截然不同的價值觀和世界觀,他們都有著無數的擁戴者和追隨者。當然,世界上更多的人,是這兩種價值觀的矛盾體。我自己個人欣
賞卡普爾,但也可以接受蓋茨。可以說,因為不同,世界而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