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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VI設計的概念是什麽?

為了增加品牌的凝聚力,許多企業會幫助自己的品牌進行VI設計。VI設計雖然簡單,但符號和文字的運用背後可能有代表意義和思想。這些思路需要在VI設計之初就進行闡述,以保證VI設計適合自己的品牌。那麽企業品牌VI的設計理念是什麽呢?

企業形象視覺識別的核心是logo,品牌形象視覺識別系統的核心元素是品牌符號,這是品牌VI設計與企業VI設計在設計表達上的區別。對於對市場敏感的人來說,標誌往往是高度抽象和濃縮的,往往是多重含義的復合。解釋起來極有意義。如果沒有翻譯,就是晦澀難懂。這個責任不在於設計這個標誌的設計師。因為logo只是壹個點狀的視覺符號,所以高度濃縮或者高度片面是logo的先天屬性。

VI設計的基本功能是通過壹定的設計形式傳達企業理念,形成不同的視覺形象定位。所以廣告公司采用什麽樣的設計形式,比如企業logo是動的還是靜的,企業標準色是冷的還是暖的,標準字體采用什麽形式,都是由企業形象定位決定的。所以VI設計的前提是設計理念,理念決定形式。企業形象的優秀作品沒有壹個是靈感激發出來的,而是對企業形象定位的準確把握,通過形象設計充分體現其企業理念。VI設計過程是對創意和圖形的管理過程。比如2006年6月5438+10月,英特爾更換了15的企業logo,準備用20億美元推廣新logo。當然,目的不是為了形式美,而是為了支持公司的新戰略,體現他們的“IntelLeapAhead”理念。好的設計理念必須有優秀的設計形式來支撐。壹個創意好但沒有形式美的作品不是設計作品,只是壹堆設計元素。所以壹個為了概念而放棄設計形式的作品,就失去了形象設計的初衷。

VI設計理念是指關於企業形象設計定位的壹系列理念的集合,包括企業形象設計的市場定位、行業特色、品牌定位和企業理念,具體指企業標誌、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和輔助圖形的創意。VI設計形態是指體現設計理念的各種設計元素的集合,包括點、線、面、形、色、空間等。VI設計理念和設計形式的本質並不矛盾,只是“理念先於形式”和“理念先於形式”形成了不同的VI設計理念。“概念先於形式”的設計風格,要求先從概念入手,有明確的設計概念,再配合設計形式。這種VI設計哲學有時為了充分體現設計理念而忽略了設計形式。而“先形式後概念”的VI設計理念,往往在設計之前就沒有明確的設計概念,也就是說對企業形象的定位沒有完全理解,而是先考慮設計形式,在設計形式確定之後才找到設計概念,甚至概念與正式商品不在壹個版本上。

壹般來說,歐美VI的設計風格是“少即是多”,從簡單中體現思想,“部分體現整體”,從很少的變化中體現深刻的思想,比如英文字體的局部顏色或變形,但很容易進入“簡單等於簡單”的誤區。亞洲VI設計提倡傳統文化與設計形式的結合,所以文化感很強,但往往形式多於內容。因此,VI設計理念與設計形式的協調是壹個世界性的難題。只有將兩者與民族、地方、企業文化相結合,才能形成獨特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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