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研發。是指企業主要依靠自己的資源,獨立進行研發,並在研發項目的主要方面擁有完全獨立的知識產權。
2.委托研發。是指被委托單位或機構基於企業委托而開發的項目。企業以支付報酬的形式獲得被委托單位或機構的成果。
3.合作研發。是指立項企業通過契約的形式與其他企業***同對同壹項目的不同領域分別投入資金、技術、人力等,***同完成研發項目。
4.集中研發。是指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或者研發力量集中在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籌管理研發的項目進行集中開發。
不同類型的研發活動對研發費用歸集的要求不盡相同,企業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時要註意區分。
以工業流體分離類龍頭企業為例。可將其公司目前的研發模式劃分為以下三種不同類型:
1.基於公司在工業流體分離領域的知名度及良好的口碑,客戶主動要求公司為其提供工業流體分離及廢水處理的整體解決方案,公司研發部門根據客戶的具體需求進行研發項目立項,並開展有針對性的研究開發工作。
2.結合現有客戶的生產工藝特點,通過對其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工業廢液組分進行分析,主動研發廢棄物提取、純化及資源化回收利用的整體解決方案。通過主動開發客戶需求,公司可力爭獲取老客戶持續的采購訂單。
3.公司選擇汙染物排放較大、客戶工藝技術具有壹定相似性、具備深耕細作可能性的行業,結合客戶生產工藝特點及工業廢液中可回用物質的價值,主動選題立項,研發廢棄物資源化回收利用的技術及工藝,待技術方案經小試、中試等實驗驗證後,再配合銷售部門向工業客戶進行推廣應用。
根據研發項目來源劃分,公司目前的研發模式可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被動型研發:根據客戶提供的廢水小樣,公司通過對客戶生產工藝特點及廢水組分進行分析,開展廢棄物回收利用、廢水達標排放等有針對性的技術研發。
2.主動型研發:根據特定行業客戶生產工藝及用料特點,主動介入客戶主生產工藝,並以升級優化傳統生產工藝為核心進行技術研發,開發出成本更低、汙染物更少、物料回用更徹底的新型清潔生產工藝。公司在研發方面秉承“梯度開發”的理念,通過采用以上幾種研發模式,使公司的技術研發逐步步入“培育壹批、推廣壹批、成熟壹批”的良性循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