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過程
第壹步?批準的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
結果:名稱通過審核,但如果失敗需要重新審核。
第二步?提交信息
時間:5-15個工作日
審核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成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獲得執照
時間:約會當天
操作: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拿到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件、登記申請表、登記簿及其他有關文件進行審查,經核準後頒發下列許可證:
(壹)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的,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向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但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和經營單位頒發營業執照。
登記機關應當單獨編制登記號,在頒發的證書上註明,並記入登記檔案。
二。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工商登記需要準備以下事項: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註:住宅用途證明材料的準備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