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搶註是否違反版權法?
搶註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因為商標權是由知識產權調整的,所以搶註侵犯了壹個域名的知識產權。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民法》第123條界定了知識產權。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二、域名受損的主要表現有哪些?
(1)域名持有人有意出售該域名。向商標所有人發出轉讓域名的要約時,要求的轉讓價格很高,顯然是有利可圖的。
(2)域名持有人註冊相關域名後,商標所有人不能將自己的商標作為域名使用,從而嚴重影響其通過網絡進行的經營活動。商標所有人必須以被申請人的域名持有人身份證明其擁有的所有商標均已在常用的壹級域名下或常用的二級域名下註冊為二級域名,從而完全喪失了使用自己的商標在頂級域名下註冊二級或三級域名的可能性。
(3)域名持有人在相應網站上從事與商標所有人相同或者近似的業務,並直接或者間接表明與商標所有人是同壹人,或者至少有某種內在聯系。這樣的結果必然導致有意與商標權人進行交易的用戶選擇域名持有者進行交易,從而剝奪了商標權人應有的交易機會。
(4)在相應的網站或網頁上傳播損害商標所有人形象和聲譽的信息,從而減損商標所有人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
綜上,主要看是不是惡意搶註。如果可以參考相關法律,法律有具體的解釋。正常的搶註不侵權。域名權是知識產權的壹種,權利人享有使用、收益和排除他人幹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