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09年8月11日,上海市檢察機關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澳大利亞力拓公司上海辦事處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國天津,現為澳大利亞籍,系力拓公司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劉才魁、葛民強、王勇為力拓公司中方雇員。偵查機關經過深入偵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中國鋼鐵企業商業秘密的犯罪事實,觸犯中國刑法第219條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罪,同時,胡士泰等4人還涉嫌商業賄賂犯罪,有證據證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上述犯罪,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案例2:
北京首例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開庭 主犯被判兩年
今天上午,北京首例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在西城法院公開宣判。年僅20多歲的孫媛被壹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另壹案犯夏誌軍被判處罰金3萬元。據了解,有數家國外知名大公司購買了孫媛竊取的商業秘密,受害方北京塞翁信息咨詢服務中心負責人稱,該公司將追究這些國外大公司的民事責任。
孫媛是北京塞翁信息咨詢服務中心的客戶服務總監,2001年10月4日,塞翁公司董事長楊達悟(DavidJacobson)通過其他員工得知,孫媛和夏誌軍成立了壹個與塞翁公司從事同業競爭的公司。2001年10月5日,楊達悟打開孫媛在塞翁公司的專用電腦,發現裏面的文件都被刪除掉了,通過采用微軟公司的壹個文件恢復程序,楊達悟將被孫媛刪除的文件資料恢復後,發現***有92個文件,通過閱讀孫媛在塞翁公司專用電腦上的被刪除文件資料,塞翁公司發現,孫媛在過去幾個月裏壹直在盜竊公司收集和生產的文件資料,並以壹個名為&ldquo ;太陽駒”的媒體跟蹤公司名義,將此信息提供給數個客戶,這些客戶包括法瑪西亞、富士膠片、西安楊森等。
塞翁公司通過閱讀法律法規,以及按照同孫媛及公司另壹員工夏誌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規定,認為兩人的行為嚴重侵犯公司商業秘密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2001年10月9日,塞翁公司向北京市公安局經濟偵查處舉報了孫、夏的犯罪行為。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對公安機關提交的塞翁公司被偷盜的部分商業秘密信息進行了鑒定,其壹是被偷盜的塞翁公司的五個數據庫,其二是被偷盜後直接出售給他人的信息資料文件。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根據警方委托,對塞翁公司被侵害商業秘密所受到的損失進行鑒定,認定該公司受損53萬余元。
據塞翁公司負責人介紹,該公司為上百家國際公司跟蹤監測中國市場及中國產業信息,其客戶大多是《財富》雜誌評選出的世界五百強公司。塞翁公司負責人認為,國外壹些公司在要求中國保護其知識產權的同時,不應做侵犯中國公司知識產權的事,對購買孫媛竊取的商業秘密的國外公司,塞翁公司將訴諸於法律。
宣判之後,孫媛與夏誌軍表示要上訴,他們認為警方在取證過程中存在程序違法,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