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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4S店買車和綜合店買車有什麽不同

1、專業性能。4S店是有廠家指定的集汽車銷售、維修、配件和信息反饋服務為壹體的銷售店。綜合店就是有汽車銷售許可證的經銷商家,其專業性不同。

2、級別不同。4S屬於壹級經銷商,直接歸廠家管理。綜合店不是廠家指定的銷售店,屬於二級經銷商

3、權利不同。綜合店只負責銷售,售後還是有4s店來做。4S有權從廠家進車,但是綜合店無權從廠家直接進車,所以要想買某種品牌的轎車必須從4s店拿貨。

擴展資料:

國家政策

2014年8月20日起,工商總局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2014年9月份最後壹批備案名單中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總局將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根據工商總局的部署,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壹登記為“汽車銷售”。

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對此,斯巴魯中國副總經理李金勇在微博發文稱,新政策實施後,工商總局將不再擁有品牌銷售中的相關審批權,實際上變相取消了執行十年之久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不利於廠家的市場管理,對經銷商則有利有弊。

據悉,2005年4月1日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奠定了我國汽車銷售的基本模式,即壹家汽車4S店只能賣同壹品牌的汽車。由於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的地位嚴重不對等,因廠商關系緊張而產生的問題時常出現。

李金勇稱,過去的4S店模式發展到了鼎盛時期,新政策對汽車未來銷售模式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支持,比如,壹家4S店以後就可以賣多個品牌的汽車了,“汽車超市”、“汽車賣場+綜合維修廠”等新銷售模式將成為新興發展方向,廠家和經銷商的話語權也將因此改變。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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