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
壹、主要任務和目標
積極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建立健全居民收入增長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不斷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十壹五”期間,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6%。
二、主要政策措施
(壹)建立增加城鎮居民收入的長效機制。健全完善職工收入與經濟效益協調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退休人員待遇。積極擴大就業,加快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就業容量大的各種所有制中小企業;規範勞動力市場秩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主擇業,促進多種形式的就業,增加城鎮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適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積極支持生活困難群體自主脫貧。繼續完善和規範公務員工資制度。
(2)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加快農業結構調整,讓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利益。積極發展特色糧菜、林果、畜牧、水產等高產產業,促進農產品升級,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完善營銷網絡,提升農業產業化程度,帶動農民增收。培育大型特色產業集群,促進農村分散生產要素向特色產業和城鎮聚集,拓寬農民就業空間和增收渠道。積極探索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治理亂攤派、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家庭工資性收入。
(3)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堅持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鼓勵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更加註重社會公平,以* * *為目標,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努力緩解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完善年薪制、員工持股、技術和知識產權等分配制度。合理調整行業收入分配,加強對壟斷行業和收入過高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管。規範職務消費和公務消費,加快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待遇貨幣化。規範個人收入分配秩序,整治不合理收入,依法取締非法收入。加強監管,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禁止拖欠、克扣工資等侵害職工利益的行為。加強對城市低收入群體的救助,發展和完善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開發式扶貧機制。認真解決低收入人群的醫療、子女上學難等問題。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管。
第二節改善居民消費結構
壹、主要任務和目標
加快提高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推動以住房、交通、通信、醫療保健消費為重點的消費結構不斷升級,加快從生存型向發展型、享受型轉變,從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高端需求轉變,從註重生活水平提高向註重生活質量提高轉變。
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主要趨勢是恩格爾系數將穩步下降。2010年,城市穩定在35%左右,農村穩定在38%左右。積極推進公眾營養改善行動,優化居民膳食結構,促進食物消費向營養健康方向發展;積極推動耐用消費品升級換代,推動環保節能耐用消費品普及;鼓勵提高服務消費,擴大教育培訓、醫療、文化教育、娛樂、旅遊休閑等方面的服務消費和休閑消費;完善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保障性住房為輔的住房供應體系。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將達到17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將達到31平方米,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環境將得到較大改善。積極推進通信和計算機普及,鼓勵節能環保汽車進入家庭。2010年,全市每百戶擁有汽車15輛。鼓勵產品和服務創新,滿足多層次、個性化的消費需求。
二、主要政策措施
(1)積極拓展消費領域。加強宏觀調控,增加投資,發展保障性住房建設,努力增加商品房供應,控制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確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面積和質量有較大改善。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更好滿足人民健康醫療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民辦學校等各類教育,抑制教育收費過快增長。加快發展旅遊業,倡導積極健康的娛樂休閑方式,提高人民精神生活質量。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完善法定節假日休假制度。積極推動農民工進城落戶,擴大城市消費群體規模。
(2)更新居民消費觀念。努力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消費能力,啟動和擴大消費需求。引導消費預期,增加現貨消費。通過改善公共服務、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發展商業保險等措施,努力解除居民擴大消費的後顧之憂。積極倡導信用消費,簡化貸款手續,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拓寬消費信貸範圍,延長貸款還款期限,支持和促進居民消費升級。加強消費政策引導,重點發展交通、通信、教育、醫療、金融、保險、房地產、商貿、家庭服務、咨詢等服務業和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高科技信息產品產業,為居民消費結構向更高層次發展提供條件。
(3)加強消費市場監督管理。加強教育、醫療、住房等產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抑制價格過快上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市場秩序,優化消費環境,降低居民消費風險。提高消費者素質,樹立科學健康的消費觀,積極運用輿論工具,宣傳消費知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意識,引導消費結構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結合的方向發展。
第三節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壹、主要任務和目標
統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積極推進保險制度改革,構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相互促進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依法加強基金征繳,加快“金保工程”建設,逐步建立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合理確定保障標準和方式,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獨立於企事業單位、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十壹五”期間,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以最低生活保障、災民救助、五保供養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法律等專項救助為補充,以其他救助和社會救助為補充,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得到完善和加強。
二、主要政策措施
(1)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快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善社會統籌機制,逐步實行個人賬戶;建立企業年金,發展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逐步將基本養老保險擴大到城鎮所有職工,進壹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建立適合不同人群特點、滿足多層次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規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運作;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失業保險待遇與支付適當掛鉤的機制,完善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的功能。以高危行業和農民工為重點,發展工傷保險,將工傷保險與安全生產和事故預防相結合,逐步形成統壹制度。探索建立農村保險制度,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為重點,穩步推進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和鞏固以大病為重點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加強基礎管理。統壹設立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監督機構,規範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各項工作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運營和支付的良性循環機制,提高社會保險事業綜合管理水平。建立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統壹社會保險信息服務網絡,優化業務辦理模式,建立規範的業務管理體系、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科學的宏觀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依托社區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將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
(3)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按照“應保盡保、應保盡保”的原則,建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增長機制,確保城鄉居民保障水平與城市經濟發展和廣大群眾生活水平相協調。將“五保”供養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建立“五保”供養長效機制,實現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向社會福利事業的轉變。進壹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逐步提高困難戶醫療救助水平。完善教育資助體系,保障貧困家庭兒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進壹步落實住房保障制度,通過建立城鎮廉租住房等措施,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條件。積極做好法律援助。建立健全市、縣(市)、鄉(鎮)、村(居)四位壹體的社會救助機構,確保救助政策落到實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
(四)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增加政府對公益設施的投入,提高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水平,建立健全社會福利事業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發展殘疾人事業和社會慈善事業。切實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完善優撫保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福利事業,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扶貧,提高社會救助能力,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