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如何界定侵犯知識產權

如何界定侵犯知識產權

法律主觀性: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權利人許可,非法使用知識產權,侵犯國家知識產權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現在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非常嚴重,包括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商品罪;侵犯著作權、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過去,我國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只是散見於全國頒布的《商標法》、《專利法》、《關於懲治假冒註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的決定》中,沒有被認定為獨立的犯罪種類。1997 3月14日,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把ampq ot侵犯知識產權罪;q ot作為壹個獨立的犯罪種類,在amp中有規定;q ot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q ot從而第壹次以基本刑法的形式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罪,加大了對此類犯罪的處罰力度。修改後的刑法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規定大致可以分為四類:該款第壹類是侵犯商標權罪,包括: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侵犯知識產權罪、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編輯本段的第二類是侵犯專利罪,主要是指情節嚴重的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編輯該款的第三類是侵犯著作權罪,主要是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作品、影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為他人出版具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未經音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藝術作品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該款第四類是侵犯商業秘密罪。根據刑法規定,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害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上一篇:全兩優粵農絲苗品種介紹
  • 下一篇:如何提高知識產權創新水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