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是壹把雙刃劍,讓技術更好地服務於人民需要充分發揮它的優勢,解決辦法如下:
1、統籌推進相關政策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
改革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管理體制,賦予單位、研發團隊、科技人員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的自主權,取消行政審批、備案程序。改革國有科技成果類無形資產定價機制,允許通過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成果價格。
2、建立財政引導、社會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投入機制。
設立財政性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建立面向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項目組織機制,采取“間接有償”的投入方式及“市場評價”的分配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市場評價”指:創投機構對企業承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市場化選擇”,篩選出有意向的投資對象。
3、加強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管理。
在取消行政主管部門對科技成果轉化的審批、備案等程序之後,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的日常監管。
擴展資料:
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面臨的新形勢
科技成果轉化,是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是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關鍵環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技成果轉化進入新的加速時期,全國人大加快推進《中華人民***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北京、湖北、南京等省市紛紛制定出臺“京校十條”、“黃金十條”、“科技九條”等地方性科技成果轉化政策;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三部委聯合推進中央級事業單位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
總體來看,2012年以來,國家和地方層面的改革,都著力於按照權責壹致、利益***享、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原則,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特點和轉化規律的管理模式,為單位和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松綁,讓科技成果價值得到更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