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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人才培養方案概述
人才培養方案是學校保證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規格的重要文件,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確定教學工作的基本依據;
人才培養方案由學校組織專家自主制定的。它既要符合教學規律,保持壹定的穩定性,又要不斷根據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時地進行調整和修訂;
人才培養方案壹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實施。
二.人才培養方案的內容壹般包括
培養目標、服務面向、基本要求和專業方向;
修業年限;
課程設置(含課程性質、類型、學時或學分分配、教學方式、開課時間、實踐環節安排等);
教學進程總體安排;
必要的說明(含各類課程比例、必修選修安排、學分制或學年制等)。
三.制訂人才培養方案的壹般程序
廣泛調查社會、經濟和科學發展對人才的要求,論證專業培養目標和業務規範;
學習、理解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及規定;
教務處提出本校制定教學計劃的實施意見及要求;
由教研室主持制訂方人才培養方案,經專業教學工作指導委員會討論審議,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定,主管校長審核簽字後下發執行;
人才培養方案要保持相對穩定,並根據需要,壹般每三年進行壹次全面修訂。
四.人才培養方案的實施安排
由教務處編制分學年、分學期的教學進程計劃,落實每學期課程及其教學環節的教學任務、教室和場所安排、考核方式等;
由教師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單項教學環節組織計劃,如實驗教學安排計劃、實習計劃、軍訓計劃、社會實踐計劃等;
審定後的教學計劃所列各門課程、學時、開課學期、考核方式(考試或考查)、開課節數等均不得隨意改動,執行過程中需要調整的,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