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DM是委托方提出的產品設計方案,無論總體設計由誰完成,受托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采用該設計的產品。
(2)貼牌產品是為品牌廠商量身定做的,生產後只能使用品牌名稱,絕對不能用生產商自己的名字進行生產。即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委托其他同類產品生產商生產。
2.不同的版權
(1)ODM取決於品牌企業是否買斷了產品的版權。如果沒有,只要沒有企業公司的設計鑒定,廠家有權自行組織生產。
(2)貼牌從設計到生產都是廠家完成,產品成型後貼牌購買。廠商能否為第三方生產同樣的產品,取決於OEM廠商是否買斷設計方案。
3.OEM和ODM區別的核心在於誰擁有產品的知識產權。如果委托方擁有產品的知識產權,則為OEM,也就是俗稱的“貼牌”;而如果是制作方進行的整體設計,就是ODM,俗稱“OEM”。
4.在工業社會,OEM和ODM司空見慣。知名品牌企業出於制造成本、運輸便利、節省開發時間的考慮,壹般都願意找其他廠商代工或ODM。知名品牌企業在尋找其他企業進行OEM或ODM時,也要承擔很多責任。畢竟產品是自己品牌加冕的。如果產品質量不好,至少會有客戶上門投訴,最壞可能會打官司。
所以品牌企業在委托加工期間肯定會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但是貼牌之後,質量就不能保證了。所以,當壹些商家告訴妳某個產品的生產廠家是某個大品牌的OEM或者ODM產品時,千萬不要相信其質量等同於品牌。妳唯壹能相信的就是這個廠家有壹定的生產能力。
OEM的設計是品牌提供的,ODM是廠商自主設計的產品。代工這個詞在電腦硬件產品中簡直太常見了,比如代工光驅,代工顯示器,代工鼠標。甚至有人認為是有質量保證的品牌。
擴展數據:
1,OEM(原始委托制造)中文意思是“原始設備制造商”,基本意思是OEM。
代工是指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核心技術”設計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的“渠道”。但是產能有限,甚至沒有生產線和工廠。為了提高產量和銷量,降低進入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贏得市場時間,他們以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訂購的產品低價買斷,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
這種委托別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就是貼牌生產,承擔這種加工任務的廠家就叫貼牌生產,其生產的產品就是貼牌產品。
2.ODM是英文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縮寫,直譯是“原始設計制造商”。ODM是指廠商設計出產品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其他企業看到,要求後者的品牌名稱進行生產,或者稍微修改設計進行生產。其中,承擔設計制造業務的廠商稱為OD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為ODM產品。
ODM廠商設計的產品方案可以通過買斷或不買斷的方式提供給品牌商;
買斷法:品牌商買斷ODM廠商已經做出的某型號產品的設計,或者品牌商單獨要求ODM廠商為自己設計產品方案。
無買斷法:品牌商不買斷ODM廠商的某款型號產品的設計,ODM廠商可以同時向其他品牌銷售同型號產品的設計,無需買斷。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品牌* * *共用同壹個設計時,兩個品牌的產品區別主要在於外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ODM百度百科-OEM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