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的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依舊被商標局駁回,您可向駐地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商標復審與商標註冊申請無關,需單獨收取費用。如您不對商標註冊申請被部分駁回部分發起商標復審申請,則商標局會在15~30天後自動將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分割。
商標分割是指:商標申請人可以請求對其商標申請進行分割。原申請的申請日應當繼續適用於分割後的每個申請。申請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請求。商標分割的流程是:
(1)商標局向商標註冊申請人發送《商標註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時,會附送《商標註冊申請分割申請》,由申請人覺得是否進行商標申請分割;
(2)申請人按《商標註冊申請分割申請》中“備註”的要求填寫申請文件,簽字蓋章後遞交商標局;
(3)商標局審核分割申請及其他材料;
(4)對符合要求的,準予將商標分割成兩件,審定通過部分進入下壹程序,駁回部分由申請人決定是否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