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1、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轉讓人及受讓人身份資料、轉讓協議(如果是以商標出資,則需要出資協議,商標價值評估報告等,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要提供委托書、資料為外文的需翻譯成中文。
2、商標局受理後將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內容為:轉讓人是否商標權人,是否有權出讓商標;轉讓商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質押且未取得質押權人同意,是否存在許可使用的備案,是否符合“壹並轉讓原則”。是否存在不良影響。此外,轉讓方如果是國有企業的話,商標轉讓可能涉及到國有資產的處理,還需要特別的審批手續。
3、商標局審查結束,如果同意轉讓,將頒發《商標核準轉讓證明》並予以公告,原《商標註冊證》並不會更名,受讓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話,需要申請補發壹個新的《商標註冊證》,但是,商標權在《商標核準轉讓證明》並予以公告就正式轉移到受讓人名下。如果不同意轉讓,商標局將書面告知,轉讓人及受讓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壹中級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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