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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和深圳特區的區別在哪裏?

1: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是指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準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稅自由進出。實質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關稅隔離區。狹義僅指提供區內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貨物的進口豁免關稅的地區,類似出口加工區。廣義還包括自由港和轉口貿易區。

2:特區,即“經濟特區”的簡稱。中央政府賦予經濟特區引進項目審批權、人員因公出國出港審批權、外貿出口 權、外匯管理權及許多其它經濟管理權限,並且在包括稅收、外匯管理、銀行信貸、勞動用工以及人員出入境等方面給予了很多的優惠政策。

3:選擇標準不同——

經濟特區:對接港澳臺,引進外資和技術;

自貿區:南北呼應,重在自我轉型和升級

4:使命不同——

經濟特區:“與國際慣例接軌”;

自貿區:新常態下主動應對全球化競爭

5:目標不同——

經濟特區:對標港澳臺的小經濟體模式;

自貿區:對標美日歐的大國經濟體模式

6:著力點不同——

經濟特區的誘餌是政策優惠,自貿區的誘餌則是消除政策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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