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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戶口可以轉到Xi安人才市場嗎?

Xi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Xi市區遷入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補充規定的通知

市委辦〔2006〕284號65438+2006年2月30日

鑒於《Xi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調整我市戶籍人口準入政策若幹意見的通知》和《市區戶籍人口準入暫行規定》(市政府〔2006〕17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市政府〔2006〕52號), 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和農業戶口的專業技術人才,不涉及在城鎮就業落戶,中央在本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述人員遷入市區的戶籍準入作如下補充規定:

1.在本市市區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市實際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在本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農業戶口人員,可以非農業戶口遷入本市市區,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隨遷,不再使用《農民證》:

(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證書。

(三)省、行業(部級)及以上技能獎獲得者和技術能手。

(四)具有高級技師技術水平,年齡在50歲以下。

(五)具有技師技術等級,年齡在40歲以下。

二、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本市市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就業2年以上,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納1年以上,可遷入本市市區,無農業戶口。

三、按照有關規定調入或錄(聘)用本市中央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各類人員,且符合本補充規定第壹條和第二條規定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持相關材料直接向市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申請戶籍準入。市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Xi市區遷入人口準入證》。申請人持《Xi市區遷入人員居住證》及相關材料向市公安部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

Xi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起草

《Xi實施市區納入城鎮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

補充規定通知中幾個問題的說明

《Xi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調整我市戶籍人口準入政策若幹意見的通知》和《市區人口遷入準入暫行規定》(市政府〔2006〕17號)及其實施細則(市政府〔2006〕52號),對促進我市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健康發展,建設國際化、市場化、人文化、生態化城市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市發[2006]17號及其實施細則對農業戶口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生在城鎮就業落戶,以及中央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本市調入或聘用人員的戶籍準入等問題,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相關部門在辦理這些人員的落戶時也沒有遵循。

壹、關於農業戶口專業技術人員的落戶問題。

市政府17號文件及其實施細則發布後,部分申請人已陸續與我市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符合我市戶籍人口準入政策規定。但由於我是外地農業戶口,涉及到“城市化”。

今年6月365438+10月31日,《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5號)提出:“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有條件地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生活的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大城市要積極穩妥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戶籍問題,優先考慮農民工中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高級技師、技師等有突出貢獻者。具體落戶條件由各地根據城市規劃和實際情況制定。”

根據國務院[2006]5號文件精神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壯大縣域經濟的決定》(陜府[2003]18號)及市政府[2006]17號文件精神,實行“取消‘農轉非’制度,放寬戶籍政策”政策。

在本市市區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市實際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在本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農業戶口人員,可以非農業戶口遷入本市市區,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隨遷,不再使用《農民證》:

(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證書。

(三)省、行業(部級)及以上技能獎獲得者和技術能手。

(四)具有高級技師技術水平,年齡在50歲以下。

(五)具有技師技術等級,年齡在40歲以下。

這些要求與《Xi市區遷入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十二條基本壹致,只是根據國務院文件“逐步有條件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生活的農民工戶籍問題”精神,增加了在本市實際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條件。我們認為這樣更合適。

二、關於普通中等學校畢業生隨留學生在Xi就業和安置問題。

1990-1999根據省政府《關於轉發Xi市政府關於對Xi安市區遷入人口實行集中統壹管理請示的通知》(陜法正[1990]219號),我市對遷入市區人口“實行計劃指標控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Xi市區就業落戶,只接收國家計劃內分配的畢業生。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國家取消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計劃分配,各省市也取消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計劃分配。近年來,由於高等教育的超常規發展,2006年我市已有90多所高校,高校畢業生從2000年的3.03萬人增加到2006年的654.38+0.8萬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也從65.438+0.990人增加到現在的65.438+0.6萬人以上,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越來越大。繼續控制中等技術學校畢業生在Xi就業落戶的計劃指標,已不適應招生就業制度改革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也違反了市發〔2006〕17號文件確定的“取消計劃指標控制”,實行以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準入條件的宏觀調控下的準入制度,實行“先就業,後申請戶籍”的政策。也就是說,在我市就業並要求落戶的外地戶籍人員,先就業,就業和繳納社會保險等政策規定符合我市戶籍人口條件再辦理戶籍。

從我市高校畢業生人數逐年增加,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現狀出發,考慮到市區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實際需要,根據市政府17號文件精神,參照《Xi市區人口遷入戶口準入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第(四)項,提出補充規定:

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本市市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就業2年以上,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納1年以上,可遷入本市市區,無農業戶口。

三、關於中央在安企事業單位調入人員申請戶籍準入問題。

從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中央部委(含部級公司)從Xi安市企事業單位調入的職工及其隨行家屬,經省人事廳、省勞動廳審批,

2004年6月28日,在《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2004〕27號)中,省人民政府宣布取消省人事廳的行政許可權,如“中央駐陜單位省直單位選派幹部進入安六區審批”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中央、省直駐安單位調入職工申報安戶籍證”等。Xi安的很多央企事業單位也不經過省人事勞動部門,直接把人調到市區。但這部分轉移過來的人員,因為沒有辦理戶籍證,就成了問題。

今年4月24日,《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市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關於委托有關部門發放門禁卡的請示的通知》(中辦發〔2006〕88號文件)已經明確了省、市、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但對於中央行政機關和Xi安的企事業單位調入或錄(聘)用人員,沒有戶籍準入的規定。目前,對於這部分從用人單位調入的人員,審批戶籍準入已經成為空白。

為了妥善解決這部分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調入或錄(聘)用人員的戶籍準入審批問題,根據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和2005年4月陳寶根代市長關於市人控辦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補充規定:

按照有關規定調入或錄(聘)用中央行政機關和本市事業單位的各類人員,由用人單位憑相關材料直接向市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申請戶籍準入。

符合《補充規定》第壹條、第二條規定條件的,用人單位還應持相關材料直接向市控制人口機械增長辦公室申請戶籍準入,該辦法根據《Xi市區人口遷入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五條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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