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TRIZ理論是壹種經驗性的方法,因為它是從以往大量專利中提取矛盾類型和解決原理的,並且這是壹個耗時費力的漫長過程,運用它可以解決技術難題。
第二,TRIZ理論是壹種定性的方法,當我們要創造或者改變某壹客體時,是要根據其參數找到矛盾類型和解決方法,這是壹個定性過程,而不是定量過程,不是以嚴格的數學公理為基礎,或是從某些數據中導入數學公式得出解決方案。
第三,TRIZ理論是壹種建設性的方法,它不排除人們的靈感,正如阿奇舒勒所說:“……針對性地尋找解決方法並不排除靈感,相反,整理後的思路更容易產生靈感。”同時,它又非常強調人們應該具有壹定的專業知識,阿奇舒勒認為:“創新方法並不是解決發明的唯壹良方,它不能取代技術知識。”基於上述認識,TRIZ理論是壹種建設性的、輔助性的、補充性的方法,它不能包辦壹切、包打天下,必須要冷靜、客觀地去評價它的作用,這壹點對於初學者尤為重要。還是阿奇舒勒說得好:“學會創新方法,並不能保證發明者壹定能夠超過波波夫和愛迪生。”總之,對TRIZ理論的期望值不能過高,應該在壹個比較合理範圍區間。
第四,TRIZ理論是壹種通用的方法,這壹點很好理解,也就是說它的使用範圍比較廣泛,適用於任何壹個應用領域,可以“超專業地”研究和解決問題。當然,每壹個人運用TRIZ理論解決問題的成效會不盡相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個人對基礎科研知識的把握和對TRIZ理論知識的領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