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獎勵對象:我市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重點企業根據《2021沈陽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引進的專業技術、經營管理、職業技能等各類人才。
2.申報企業: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註冊地在沈陽、主營稅收在沈陽的“產業鏈”企業。
3.需申報的人才:2021企業從外地(我市行政區域外)引進的人才或地方機關事業單位流向非公企業的人才。人才符合《2021沈陽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中崗位職責、崗位資格、行業導向的基本要求。二、人才引進系統提供的信息包括:
1.申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證件號碼、學歷、人才來源。
2.申報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名稱、企業聯系人、聯系電話、區縣、配套崗位名稱(對應《目錄》2021的名稱、序號、頁碼)、行業定位(對應《目錄》2021的崗位行業定位)、年份(填寫2022年)。
3.勝任能力得分:包括勝任能力、緊缺指標(對應2021目錄中急需緊缺崗位的星級)、薪酬水平(2021中的薪酬水平)、個人附加項(允許多選)、企業附加項(允許多選)。
4.上傳證明材料:包括個人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企業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2)、原單位勞動合同材料(勞動合同、辭退證明或其他)、現單位勞動合同材料(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或其他)、工資收入材料(收入證明、納稅證明)、個人附加選項材料、企業附加選項材料、最高學歷材料。法律依據:《沈陽市引進人才條例》第十條,來我市定居的外地人員、留學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接收單位應當積極解決其住房。非本地人員為國家級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術帶頭人,用人單位可根據情況從稅後利潤中給予壹次性安置補助費1萬至3萬元。留學生可自費購房或租房,配偶可根據自身特長和職業由有關部門妥善安排,其適齡子女可不受學區限制,進入條件較好的中小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