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十政辦發〔2008〕29號)和十編發[2011]17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專業技術人員1名。
壹、招考對象及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端正,遵紀守法;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熱愛林業工作,服從工作安排。
3、學歷要求: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農林大學(壹本院校)及以上學歷園林或林學專業的畢業生。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1年4月11日—4月20日。
2、報名地點: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壹樓大廳(六堰商貿後)。
3、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近期免冠同底彩色壹寸照片3張,報名費150元/人,到指定地點報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若比例不足1:3,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壹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根據報考情況另行通知。
三、考試內容和時間
(壹)筆試
1、筆試內容: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註明的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等參加筆試。
3、參加“三支壹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筆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計算總分,報名時需提供參加“三支壹扶”證明材料、考核情況及《報考優惠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規定時間不到者,視為自動棄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
四、體檢、考核
體檢由市林業局統壹組織,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林業局進行現實表現情況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並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後,擇優錄取。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招聘人選均通過十堰人事人才網、十堰市林業網公示。公示期滿後,如無異議,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六、組織領導
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林業局***同負責。
咨詢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林業局人事科:0719-8128279
舉報電話: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林業局監察室:0719-8128270
十堰市人力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