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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金融產品架構分析四:信托公司

1.業務種類

信托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1)受托經營資金信托業務。即委托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托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托業務。即委托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托信托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托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權、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2.投資範圍與投資限制投資範圍

(1)投資範圍廣,如券商資管產品、基金資管產品和信托產品本身

(2)債權、股權、物權及其他可行方式運用信托資金

(3)管理方式: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投資限制

(4)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托財產;

(5)銀行合作產品的限制(見上文)

(6)不得向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土地儲備貸款等;

(7)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8)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計劃實收余額的30%;

(9)不得將信托資金直接或間接運用於信托公司的股東及其關聯人,但信托資金全部來源於股東或其關聯人的除外;

(10)不得以固有財產與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11)不得將不同信托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12)不得將同壹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計劃投資於同壹項目;

(13)集合信托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3.信托分類

3.1 資金端分類:單壹信托、集合信托、

3.2 項目端分類

3.2.1 債權型-信托貸款

3.2.2 股權型-真實股權型、名股實債

3.2.3 收益權型-普通受益權、結構化受益權

3.3 結構化信托及信托收益權的拆分轉讓

3.3.1 《關於加強信托公司結構化信托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通[2010]2號)“結構化信托業務是指信托公司根據投資者不同的風險偏好對信托受益權進行分層配置,按照分層配置中的優先與劣後安排進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風險承擔能力和意願的投資者通過投資不同層級的受益權來獲取不同的收益並承擔相應風險的集合資金信托業務。”

3.3.2 集合信托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限制目的:防止信托受益權轉讓給合格投資者以外的人

3.4 信托計劃產品案例-以中信信托產品為例

3.4.1 中信信托-中信融匯4號山西恒大華府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債權型信托貸款

信托項目產品結構

本信托計劃信托受益權不分層級,分為A類、B類和C類(或有),各類可分期募集,總額不超過50,000萬元,期限為18個月。本次發行優先級A類信托受益權,募集金額約為30,000萬元,期限為12個月。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

優先級某類某期信托受益權的核算日為該類該期優先級信托受益權的預計終止日。自核算日起10個工作日內的任意壹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資金運用方式

優先級信托受益權認購資金交付給臨汾市紫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後,將用於開發建設臨汾恒大華府項目。

信托方案

委托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設立資金信托計劃,受托人通過信托貸款的方式向臨汾市資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貸款金額不超過50,000萬元,貸款資金用於支付臨汾恒大華府項目工程款。

保障措施

1.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為本信托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恒大地產(03333.HK)為本信托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臨汾恒大華府的50%銷售回款納入監管賬戶;

4.太原俊恒公司為本信托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5.太原名都房地產開發公司100%股權為本信托貸款提供質押擔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計劃期限內,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務管理報告》,並於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每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信金融網進行信息披露。

3.4.2 中信?佳源分拆上市重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C3期)-債權型信托貸款

信托項目產品結構:

本信托計劃已於2015年7月28日成立,信托受益權不分層級,分A、B、C、D四類,可分期募集,募集金額不超過300,000萬元。其中A類信托受益權已於2015年7月28日募集完成,募集信托本金為人民幣80,000萬元,以現金形式認購;B類信托受益權已於2015年7月29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為人民幣50,000萬元,以現金形式認購;C1期信托受益權已於2015年7月3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為人民幣20,300萬元,以現金形式認購。C2期信托受益權已於2015年8月1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為人民幣39,820萬元,以現金形式認購。本次募集C3期信托受益權。

信托期限: 預計不超過26個月,其中C類各期信托受益權預計於2017年7月30日同時終止。

信托利益分配:

1.C3期信托受益權的信托利益核算日為信托項目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5日、C類信托受益權終止日。信托計劃存續期間,如因還款人提前清償部分信托本金及對應的利息,受托人有權將提前還款日作為臨時信托利益核算日,向各受益人提前分配該部分信托本金及相應收益。

2.各核算日後10個工作日內任壹天,在支付應付信托費用後,向信托受益人分配相應信托利益。

信托項目方案:

本信托計劃是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將信托資金加以集合運用。本信托計劃所募集資金用於向南京新浩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放信托貸款,貸款資金將專項用於:

1、浙江佳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全國房地產五十強企業,最新壹期排名為44位)江蘇片區項目公司上市前重組,支付交易對價及清理往來款;

2、因上市及獲取抵押物需要,進行債務重組;

3、項目開發建設。

保障措施:

1、南京紫金華府項目在建工程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泰興威尼斯項目現房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泰興新天地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本息抵押率不超過50%;

2、浙江佳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全國房地產五十強企業)、實際控制人沈玉興夫婦及擬上市境內重組主體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項目期限內,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務管理報告》,並於信托項目成立日起每滿三個月之日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信信托官網進行信息披露。

3.4.3 中信信托—石家莊中嘉信股權投資集合信托計劃-真實股權型

信托計劃產品結構:

本信托計劃總規模為45,550萬元,采用分層結構,其中募集優先級資金30,000萬元,中間級資金5,000萬元,次級以股權認購,價值 10,550萬元;信托期限24個月,滿12個月後可提前終止;信托計劃優先級受益權公開募集,預期收益率為固定+浮動,其中: 固定部分,認購金額300萬元(不含)以下10.5%/年,300萬元(含)~600萬元(不含)11%/年,600萬元(含)以上11.5%/年,浮動部分根據項目住宅售價不同,為0.5%/年(以上已含認購費)。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24個月,滿12個月後可提前終止。

資金運用方式:

本信托計劃募集資金全部投資於石家莊中嘉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用於開發建設石家莊市“禦瓏灣”項目。

信托計劃方案簡介:

本信托計劃募集資金35,000萬元人民幣以增資的方式對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嘉信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中嘉信是河北天陽泰富集團旗下經營房地產開發的子公司,增資款將用於其禦瓏灣項目的補繳土地出讓金及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增資後,中信信托持有中嘉信90%股權,達到絕對控股。該項目屬於石家莊市為鼓勵市內汙染企業外遷,而實施的“退二進三”政策支持的舊城改造項目。根據石家莊市政府部門批復的規劃要點,未來該地塊將用於住宅、寫字樓、保障房等商業開發,預計總建築面積44萬m2。信托計劃將通過分紅以及股權轉讓實現退出。

保障措施:

1.土地使用權抵押及公司股權質押,跟據戴德梁行的評估,上述抵押物價值合計約97,400萬元,初始抵押率43%。

2.保證擔保:母公司天陽泰富集團公司提供信托本金及收益保證、實際控制人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天陽泰富持有10%中嘉信股權。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計劃期限內,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務管理報告》,並於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每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信金融網進行信息披露。

3.4.4 萬達商業地產發展基金I號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名股實債

預期年化收益:6.30% 發行機構:中信信托

信托分類:股權類

收益說明:認購金額在300 萬元(不含)以下的信托受益權年預期固定收益率為6.3%;

認購金額在300 萬元(含)以上的信托受益權年預期固定收益率為7.0%

投資說明: 收購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長沙開福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49%股權,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回購,並將長沙開福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51%股權質押給我司作為對其回購及支付義務的擔保,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風控措施: 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回購,並將長沙開福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51%股權質押給我司作為對其回購及支付義務的擔保,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3.4.5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收益權型普通受益權

信托計劃產品結構: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發行規模2億元。信托期限2年,自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至第18個月末,預期收益率10.5%/年-13.0%/年,信托計劃成立滿18個月後,預期收益率13.0%/年-15.5%/年,信托收益每6個月分配壹次。

資金運用方式: 信托計劃資金由受托人集合運用,以自己的名義與雲南桃園屋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桃園屋業”)簽訂《桃花源居項目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投資協議》)及相應擔保文件,以信托計劃募集的資金投資於桃園屋業擁有的桃花源居項目特定資產收益權。

信托計劃方案簡介: 桃花源居項目位於雲南省昆明市主城區之壹的西山區馬街上村花果山,屬城市中心區的低密度住宅項目,占地面積88,786平方米,容積率低於1.1,主要由花園洋房、疊層別墅以及聯排別墅構成。項目比鄰昆明寶珠生態公園,部分住宅能夠俯瞰滇池。本信托計劃的主要還款來源為特定資產在信托期限內預計可產生的銷售收入。

保障措施:

1.土地抵押:桃園屋業已將桃花源居項目用地抵押至中信信托,該土地經北京中企華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評估價值為5.08億元,投資本金抵押率低於40%;

2.股權質押:桃園屋業股東陳桂林、殷勇、王麗萍將桃園屋業100%股權質押至中信信托;

3.全體股東連帶責任保證:桃園屋業全體股東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

4.中信信托向桃園屋業派駐董事,參與日常運營管理。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計劃期限內,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務管理報告》,並於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每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信金融網進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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