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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組織建立的理論基礎是什麽?

1,適度自由貿易論

自由貿易理論是指國家不幹預貿易活動,允許貿易主體和客體自由競爭的理論。它是自由貿易政策的理論基礎。自由貿易可以產生以下好處。(1)形成互利的國際分工。在自由貿易下,各國可以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揚長避短,根據自然條件、比較優勢和要素豐富程度進行國際分工。這種國際分工可以使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和資本等。)獲得最優合作,節省社會勞動時間,鼓勵發明,促進市場發展。可以擴大國民實際收入,增加國民財富。(2)自由貿易可以加強競爭,削弱或防止壟斷,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利潤率,促進資本積累。(3)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可以進口廉價商品,減少國民消費支出,穩定物價。(4)自由貿易可以使貿易雙方加強溝通和相互了解,促進科技文化的傳播,提高國民素質。

但是在國家存在的前提下,純粹的自由貿易是不存在的。(1)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交織著貿易自由化和貿易保護。經濟發展水平高、競爭力強的國家推崇自由貿易理論,願意采取自由貿易政策;相反,它傾向於保護貿易理論和政策。(2)不受管制的自由貿易將加劇世界經濟的兩極分化和邊緣化,削弱可持續發展。(3)自由貿易假設市場完全自由,沒有制度框架。如果是這樣的話,諸如人口、毒品、核武器和有毒廢料等需要的商品的貿易將在國際上泛濫。(4)為了加強貿易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目前,世界各國都在有條件地放開貿易,逐步減少現有的貿易保護。所以現在的自由貿易只是自由貿易,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自由貿易。

2.世貿組織通過以下方式認可適度自由貿易理論。

(1)WTO協定和協議中的基本原則體現了自由貿易的要求。

非歧視原則確保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在所有世貿組織成員中適用和壹致;互惠體現了貿易的本質;關稅減讓、消除非關稅壁壘、抑制和管制加強了貿易自由化趨勢;貿易自由化從商品延伸到投資和服務貿易,其理論核心是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

(2)世貿組織沒有將自己定義為“自由貿易組織”。

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在其著作《走向未來的貿易》中指出:“世貿組織有時被稱為‘自由貿易’組織,但這並不完全準確。.....更準確地說,這是壹個致力於公開、公平和不扭曲競爭的規則體系。”

(3)貿易自由化的範圍有限。

在商品、服務和知識產權三個領域中,WTO貿易自由化的範圍僅限於商品和服務。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不包括在貿易自由化的範圍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指出,該協定的目的是“減少國際貿易的扭曲和障礙,並考慮到促進有效和充分保護知識產權的需要”。

(4)貿易自由化不能脫離可持續發展,並幫助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發展。

(5)允許適當的貿易保護。

1)加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2)世貿組織成員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的階段和水平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護。3) WTO成員可以根據產業發展和競爭力水平提供不同程度的保護。4)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保護國民健康,可以實施保護措施。5)將關稅作為保護商品市場的措施。6)例外保護,包括非歧視、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和自願接受諸邊貿易協定。7)當履行義務導致進口激增,國內產業受到嚴重損害時,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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