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作出司法鑒定意見的鑒定機構、鑒定人提出投訴,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2、向作出司法鑒定意見的鑒定機構、鑒定人的上級行政機關提出投訴,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3、向司法鑒定協會、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等機構提出投訴,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4、向人民法院提出投訴,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5、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投訴,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投訴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口頭投訴:直接向服務提供者或銷售人員口頭反映不滿;
2、書面投訴:以書面形式向服務提供者或相關部門提交投訴信件,內容應當詳細、客觀、真實;
3、熱線投訴:通過電話熱線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投訴;
4、在線投訴:通過互聯網平臺、社交媒體等在線渠道向相關部門或機構投訴;
5、到場投訴:直接到相關部門或機構現場投訴。
投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等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4、用人單位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脅等;
5、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
6、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限制、剝奪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等。
綜上所述,投訴是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十五條
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投訴人:
(壹)符合規定的投訴予以受理,並告知投訴人;
(二)不符合規定的投訴不予受理,並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