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偏重於考察考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主要考察具有操作、應用價值的內容,考察考生是否能夠靈活地運用法律知識,而不是側重於考察單純的記憶性內容。
司考前三卷全部為選擇題,但其選擇題多采用案例形式來對知識進行考察,因此不要認為選擇題是客觀題,考察的是背誦能力,恰恰相反,司考考察的是理解能力。對於司考的考試內容要做到融會貫通的理解才能做對題目,取得高分。
司考考察內容靈活,只有真正理解制度和知識的含義才能做對題目。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對於純記憶性科目,要講究記憶技巧,記憶要有方法有技巧的記憶,結合各個老師的口訣進行記憶。
法考考試科目
法考通常分兩次組織進行,壹次為客觀題考試,順利通過後可參加後續主觀題考試,其中客觀題考試分試卷壹與試卷二,測試科目如下: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主觀題考試為壹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