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系統網上提交信息,網上審核。
3.註冊流程:註冊賬號——是否為基金會協會會員——(是:填寫會員代表信息,否:填寫加入協會申請書,填寫會員代表信息)——管理員註冊——填寫管理員基本信息——協會辦理——註冊20個工作日內公告。
4.註冊信息內容:填寫基金經理、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股東或合夥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
5.註冊時限:材料齊全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到全部註冊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的方式,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註冊手續。
6.公示內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註冊時間、地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基本信用信息等基本信息。
7.註銷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註銷基金管理人登記。
8.私募基金備案時間: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按照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型,如實填寫基金名稱、資金規模、投資人、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公司設立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格明顯低於公司章程規定的數額的,出資的股東應當補足差額;公司成立時,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