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
2005年初,國務院成立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啟動了戰略的制定工作,知識產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發改委、科技部、商務部等三十三家中央單位***同推進戰略制定工作。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工作任務由《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二十個專題組成。
2007年5月,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綱要文稿進行深入討論,初步形成了戰略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目標、主要措施和重點任務等主體內容。
擴展資料:
綱要意義
1、有利於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有利於構建創新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促進創新成果的大量湧現和廣泛運用。
2、有利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知識產權制度是當代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必將有助於規範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
3、有利於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創新成果收益,激勵創新、加速信息傳播,優化配置市場創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