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為臺州市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壹)企業申請認定時在臺州市內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符合臺州產業發展政策導向;
(四)企業從事研發或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五)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3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3%以上;
(六)企業年銷售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服務業100萬元以上),其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七)在研究、開發、生產過程中,應有防治環境汙染的技術措施和設備,“三廢”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八)有規範健全的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統計、財務管理制度,並做到遵紀守法、照章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