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比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10000元的每件交1元至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X*2.5%-200;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0%交納X*2.0%+300;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X*1.5%+1300;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0%交納X*1.0%+3800;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X*0.9%+4800;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X*0.8%+6800;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X*0.7%+11800;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X*0.6%+21800;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X*0.5%+31800
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1、離婚案件按件收費,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50元至300元;
2、離婚案件超過20萬元的部分0.5%;
3、人格權案件按件收費,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100元至500元;
4、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1.0%;
5、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10萬元的0.5%;
6、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其他類型案件收費標準:
1、知識產權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500元至1000元;
2、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交納;
3、勞動爭議案件1元至10元;
4、行政案件:商標、專利、海事1元至100元;
5、其他行政案件1元至50元;
6、申請支付令財產案件1/3交納;
7、申請公示催告1元至100元;
8、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減半交納;
執行案件收費標準:
1、沒有執行金額或份額的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1元至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1.5%;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1%;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0.5%;
6、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0.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