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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什麽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

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

擴展資料:

第壹,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效運行的基本保障。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厘清市場主體財產權利的邊界,用制度來保障主體對客體的既是法定又是排他專屬的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權益,才能減少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建立對市場的穩定預期。

實施開放透明的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制度、社會信用制度,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企業優勝劣汰,市場經濟才能健康發展。

第二,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我國改革開放40多年來,市場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就。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加強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建設,對社會高度關註的壹些重大涉產權案件進行再審,開展涉產權保護法規文件清理;建立並有效實施全國統壹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持續清理妨礙統壹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但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比,產權保護制度有待不斷完善,市場準入仍存隱性壁壘,公平競爭審查剛性不足,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仍需加強,社會信用信息***享、監管和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是確保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必要前提。壹是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

構建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建立健全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制度,強化知識產權和各種數據等新型產權保護制度,完善居民財產權保護制度,健全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健全全國統壹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重點是要實現“四個壹”:“壹單盡列,單外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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