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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的介紹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壹種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生的以創造力為核心的新興產業,強調壹種主體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個人(團隊)通過技術、創意和產業化的方式開發、營銷知識產權的行業。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廣播影視、動漫、音像、傳媒、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工藝與設計、雕塑、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軟件和計算機服務等方面的創意群體。《國家“十壹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國家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主要任務,全國各大城市也都推出相關政策支持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在各國定義不同,有稱為文化產業、創意知識產業、內容產業等。世界大力推動創意產業的國家有英國、韓國、美國、日本、芬蘭、法國、德國、中國、意大利、澳洲、新西蘭、丹麥、瑞典、荷蘭、比利時和瑞士等。針對文化與創意面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最早是在1997年由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工黨內閣所推動的創意產業,同壹時期,遭遇亞洲金融風暴的韓國,在總統金大中主導下也開始從電影與數位等產業開始發展“文化內容產業”,並成立文化內容振興院與通過文化內容振興法。類似作法者,也包括澳洲、新西蘭、歐洲諸國等。 而中國近幾年在文化藝術市場蓬勃、公***展演場地加大建設(如國家大劇院、798藝術區)等,除在既有制造業的優勢下尋找出路外,也開始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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