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標註冊流程
壹、商標註冊壹般分為二個步驟:
1、檢索
申請前檢索的目的:查詢是否存在與擬註冊商標相沖突的在先申請,以減少申請被駁回的風險。
2. 註冊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準。
二、商標註冊需準備如下資料:
1、公司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商標圖樣JPG格式的電子版;
2、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1)負責人的身份證;(2)營業執照;
3、外籍人可以直接以身份證申請,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商標圖樣JPG格式電子版;
三、確定商標類別和商品/項目名稱
對商標的註冊和檢索是按國際分類進行的,***有45個國際分類,其中1-34類為商品類,35-45為服務類。可根據貴方商標的使用範圍確定註冊的類別。確定了壹個國際分類後,每壹件申請可選擇十個具體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10種以上的,每增加壹個,加收官費100元。
四、委托程序和時間:
與我方簽定《委托代理合同》並交納費用後,我方可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1個月左右可收到商標局發來的商標受理通知書(拿到受理通知書後可以在商標名字的右上角打上TM字樣使用)從受理到審查合格公告約1年左右,公告後3個月內無異議則授權並頒發證書。商標壹經批準註冊可保護十年,每十年可續展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