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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人才引進政策

詳情如下: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特聘教授、為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部、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有創業創新成果的博士生導師、教授或高級工程師;

(四)市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5)具有國內外碩士、博士學位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

(六)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獲得者(高級技師)、二級(技師)、三級(高級技師);

(七)職業技術學院、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取得高級技師以上(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八)具有資金、項目和技術的特殊人才;

(九)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著名民間藝人等。擁有授權且有效的發明專利、自主知識產權或在某壹領域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員。

第壹,教育: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遷入本市定居:

(壹)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國民教育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不受年齡限制;具有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二、大學生落戶:

全國各地高校學生(教育部Xuexin.com戶籍)均可遷入本市落戶。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本市戶籍至少1家庭成員。無論其他家庭成員是否本市戶籍,均視為本市戶籍。6月20日新政當日及之前落戶的不受影響,復員軍人及隨軍落戶的家屬不受影響。

經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購買自有住房不受限購影響,在陜服役、陜西戶籍的軍人不限購(軍隊有關部門需提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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