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的內容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和商業秘密。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1)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主管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的專有權利,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非專利技術:又稱專有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采用,並能帶來經濟利益而不受法律保護的各種技術和專有技術。
(三)商標權:指在特定商品或者產品上專有使用特定名稱或者圖案的權利。
(四)著作權:制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
(5)特許經營:又稱特許、專營,是指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企業接受另壹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六)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允許企業在壹定期限內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第八條無形資產轉讓,是指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轉移。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衍生問題:
無形資產是流動資產嗎?
無形資產不是流動資產,按照新會計準則應該是非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賬戶反映的是可以在資產負債表日起壹年內或壹年以上的正常商業周期內變現或消耗的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特許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