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補貼政策
壹、購房補貼
1、“春筍行動”購房補貼/生活補貼
對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6年以內,首次在我區企業全職工作、繳納社保的博士、碩士、“雙壹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包括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給予最高15萬元、6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其中,博士可選擇提前預支購房補貼用作生活補貼,分3年等額發放。2、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
對在我區企業全職工作,入選國家、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從政策執行之日起,在我區購買首套增量商品住宅,可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實際購房金額的50%。享受購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須承諾在取得不動產證書後3年內不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內確需交易的,購房補貼應予以退還。 》》》武漢經開區人才購房補貼政策二、購車補貼
“春筍行動”購車補貼
對符合“春筍行動”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壹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在區內經銷商購買本轄區內生產的新能源汽車,並在我區繳納當年車船稅的,分別按照車輛銷售價格(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價格)的5%、4%、3%給予壹次性補貼,單車補貼金額分別不超過1萬元、6千元、3千元。 》》》武漢經開區人才購車補貼政策三、租房補貼
1、對國家、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經開區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租住人才公寓的,免三年租金。 2、從首次申請起的第壹、二、三年(資格有效期內),博士研究生按實收租金的100%、100%、70%給予補貼,碩士研究生按實收租金的100%、80%、60%給予補貼,本科畢業生按實收租金的80%、60%、40%給予補貼。 3、對在我區企業全職工作、繳納社保且無自有住房,35周歲以下的技師資格獲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6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4、對在我區繳納社保且無自有住房的,40周歲以下來區創業大學生及全職工作的高級技師資格獲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7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武漢經開區人才租房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