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在南寧哪裏申請勞動仲裁”這個問題的回答如下。希望采用1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2.首先,勞動仲裁是免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妳可以再次與妳的公司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至於妳需要什麽程序,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申請人應當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妳只要準備好這些材料就行了。至於妳說的,沒有證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證據的,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如果他不能提供證據,雇主將承擔不利後果。這就是舉證責任倒置給勞動者帶來的好處!還有,關於仲裁程序,我要告訴妳幾個時間點,記住就行了:1,1年,這是勞動仲裁的時效,也就是說,妳必須在得知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間起壹年內進行仲裁,超過1年就不再受理。但妳是在勞動期間拖欠的,不應受仲裁時效的限制。2日、5日如果仲裁機關受理後5日內表示不明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整個仲裁期不能超過45天,但如果情況特別復雜,可以延長。對妳來說,我覺得只有45天。最後我想說,建議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還有,妳不能忘了妳的經濟補償。妳已經三個月沒簽約了,所以這幾個月需要雙倍工資。這些不能忘記!最終有效性的問題。仲裁函達成後15日內不服的,可以申請訴訟,但15日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