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包括這些:
1、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
2、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為;
3、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為;
4、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
5、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為。
侵權怎麽處理?
侵權行為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處理。
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3、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糾紛雙方中的任何-方當事人請求解決的糾紛,依法審理、調解、裁決等居中公判的準司法行為。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爭議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又不想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或者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