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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的目錄

第壹編 總 論

第壹章 信息法的概念與形成

第壹節 信息法的概念與調整對象

壹、信息法的概念

二、信息法的調整對象:信息關系

第二節 信息法的地位與淵源

壹、信息法的地位

二、信息法的淵源

第三節 信息法與相鄰部門法和政策的關系

壹、信息法和電子商務法、網絡法

二、信息法和媒體法

三、信息法和信息政策

第二章 社會形態更叠與信息法的形成

第壹節 社會形態更叠與法律的變化

壹、農業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則——土地法

二、工業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則——動產法

三、信息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法則——信息法

第二節 國家信息化戰略與我國信息立法概述

壹、社會信息化概述

二、國家信息化戰略概述

三、我國信息立法概述

第三章 信息法的宗旨、原則與體系

第壹節 我國信息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則

壹、信息法的宗旨

二、信息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信息法的體系

壹、信息基本法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

三、政府信息公開法

四、信息財產法

五、信息安全法

第四章 信息

第壹節 信息的概念與界定

壹、界定信息的方法論

二、信息的定義

第二節 信息的法律特征和基本類別

壹、信息的法律特征

二、信息的基本類別

第二編 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壹章 個人信息概述

第壹節 個人信息的概念

壹、個人信息的概念稱謂

二、個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三、個人信息的法律性質

第二節 個人信息的類別劃分

壹、個人信息類別的行政劃分

二、個人信息類別的學理劃分

第二章 個人信息保護法概述

第壹節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概念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調整對象

三、 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關系

第二節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體系和分類

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體系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分類

第三節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地位、屬性、宗旨和功能

壹、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地位

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屬性

三、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宗旨

四、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功能

第四節 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壹、目的明確原則

二、知情同意原則

三、目的限制原則

四、信息品質原則

五、安全原則

六、政策公開原則

七、禁止泄漏原則

八、保存時限原則

九、自由流通與合理限制原則

第三章 個人信息權與個人信息處理行為

第壹節 個人信息權的概念與性質

壹、個人信息權的概念

二、個人信息權的性質

第二節個人信息權的體系

壹、信息決定權

二、信息查詢權

三、信息更正權

四、信息封鎖權

五、信息刪除權

六、信息保密權

七、報酬請求權

第三節個人信息處理行為

壹、收集

二、處理

三、利用

第四章 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要件

第壹節 國家機關的收集和處理要件

壹、特定目的要件

二、三大選擇性要件

第二節 國家機關的利用要件

壹、壹般利用要件

二、國家機關目的外利用之八大要件

第三節計算機比對的法律要件

壹、個人信息計算機比對的概念與範圍

二、計算機比對的目標和目的

三、受規範的比對:比對項目

四、比對的前提:比對協議

五、比對的監管:信息統壹委員會

六、個人權利的救濟:正當程序

第五章 非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要件

第壹節 非國家機關的收集和處理要件

壹、資格要件

二、特定目的要件

三、五大選擇性要件

第二節 非國家機關的利用要件

壹、非國家機關利用個人信息的法律要件

二、主管機關的限制與四大限制性要件

三、非國家機關目的外利用的六大要件

第六章 個人信息的跨國傳輸

第壹節 個人信息的跨國傳輸概述

壹、個人信息跨國傳輸

二、個人信息跨國傳輸的分類

第二節 個人信息跨國傳輸的基本原則

壹、自由流通和合理限制原則

二、對等原則

三、個人信息跨國傳輸的監管

第七章 侵害個人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壹節 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與責任概述

壹、侵害個人信息行為的概念和分類

二、個人信息侵權行為與責任

第二節 國家機關個人信息侵權行為與責任

壹、國家機關個人信息侵權行為

二、國家機關個人信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三、責任承擔

四、責任形式

第三編 政府信息公開法

第壹章 政府信息公開法概述

第壹節 政府信息公開法概念和性質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概念

二、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性質

三、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

第二節 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宗旨和意義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宗旨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法的意義

第三節 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基本原則

壹、政府信息公開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特征

二、政府信息公開法的基本原則體系

第四節 權利主體、義務主體和監督機關

壹、權利主體

二、義務主體

三、監督機關

第二章 政府信息

第壹節 政府信息的概念和標準

壹、政府信息的概念

二、確定政府信息範圍的綜合標準

第二節 政府信息的分類和例外信息

壹、政府信息的分類

二、例外信息

第三章 知情權

第壹節 知情權的概念、特征和性質

壹、知情權的概念

二、知情權的特征

三、知情權的性質

第二節 知情權的確立與內容

壹、知情權確立的理論基礎

二、知情權確立的憲法和國際法依據

三、知情權的內容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程序與救濟

第壹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程序

壹、主動公開程序

二、依申請的公開程序

第二節 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保障機制

壹、監督機關

二、監督和保障制度

第三節 電子化政府的信息公開

壹、電子化政府的信息公開及其影響

二、電子化政府信息公開與行政程序電子化

第四節 行政爭議與救濟

壹、行政爭議與救濟概述

二、國外的救濟制度

三、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爭議救濟制度

第四編 信息財產法

第壹章 信息財產的概念與分類

第壹節 法律意義上的信息財產概念

壹、美國UNCITA與信息財產的概念

二、數字商品、虛擬財產、電磁記錄與信息財產

三、信息財產的概念界定

四、信息財產的法律特征

第二節 信息財產的分類

壹、有物質載體的信息財產和無物質載體的信息財產

二、標準信息財產與定制信息財產

第二章 信息財產的法律屬性與保護模式

第壹節 信息財產的物理和經濟特性與權利客體理論

壹、信息財產的物理和經濟特性

二、權利客體理論

第二節 信息財產和“物”

壹、民法上的物

二、信息財產不是物

第三節 信息財產和“知識財產”

壹、知識產權客體的稱謂

二、知識財產的範圍

三、知識財產的本質

四、信息財產不是知識財產

第四節 信息財產現行保護模式

壹、信息財產與物權法

二、信息財產與知識產權法

三、信息財產與債權法

第三章 信息財產權

第壹節 信息財產權概念的提出

壹、俄羅斯信息基本法確立的所有權

二、美國UCITA確立的信息產權

三、信息財產權概念的提出

第二節 信息財產權的概念、特征與內容

壹、信息財產權的概念

二、信息財產權的特征

三、信息財產權的內容

第三節 大陸法系財產權體系之完善

壹、大陸法系財產權的體系

二、信息財產權和物權、知識產權的區別與聯系

第四章 信息財產交易的概念和類型

第壹節 信息財產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壹、信息財產交易的概念

二、信息財產交易概念的特征

三、信息財產交易和網上知識產權許可的區分

第二節 信息財產在線銷售

壹、信息財產在線銷售的概念

二、信息財產在線銷售的分類

第三節 信息財產在線服務

壹、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概念

二、信息財產在線服務與在線銷售的區分

三、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分類

第五章 信息財產交易的法律性質

第壹節 信息財產交易的法律性質概述

壹、確定信息財產交易的法律性質的意義

二、信息財產交易“許可使用說”簡介

三、美國UNCITA的立法思想之確立

四、美國UNCITA立法選擇的錯誤與批判

五、信息財產交易法律性質之確定

第二節 “知識產權許可說”批判

壹、“權利保留說”及其批判

二、“權利限制說”及其批判

三、“復制許可說”及其批判

第三節 標準信息財產銷售的法律性質

壹、標準信息財產銷售與有形產品買賣

二、標準信息財產銷售與知識產權許可的性質差異

三、標準信息財產銷售的法律性質

第四節 定制信息財產銷售的法律性質

壹、現有理論及其批判

二、定制信息財產銷售的法律性質分析

第五節 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法律性質

壹、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法律性質界定

二、信息財產的租賃

三、信息財產在線服務的分類

第六章 信息財產交易之規則

第壹節 信息財產交易的訂立

壹、信息財產交易合同的成立與生效要件概述

二、大眾市場交易合同

第二節 信息財產的交付與電子支付

壹、信息財產的交付

二、信息財產的驗收

三、電子支付

第三節 供應商的瑕疵擔保責任

壹、信息財產權瑕疵擔保責任

二、信息財產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節 信息財產交易合同的消滅

壹、信息財產交易合同的解除

二、信息財產交易合同的終止

第五編 信息安全法

第壹章 信息安全概述

第壹節 信息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壹、信息安全的概念

二、信息安全概念的特征

三、信息安全的法律屬性和重要意義

第二節 信息安全的觀念演進與制度更叠

壹、早期的信息安全觀念

二、20世紀90年代的信息安全觀念

三、成熟的信息安全觀念

第三節 威脅信息安全的法律事實

壹、威脅信息安全的行為

二、威脅信息安全的事件

第四節 信息安全的目標和保護機制

壹、信息安全的目標

二、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概述

三、技術和技術設施

四、技術規範

五、倫理規範

六、法律規範

第二章 信息安全法概述

第壹節 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性質

壹、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二、信息安全法的性質

三、信息安全法的特征

四、我國制定信息安全法的必要性

第二節 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宗旨與立法目的

壹、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

二、信息安全立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

第三章 信息犯罪概述

第壹節 信息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壹、信息犯罪的概念

二、信息犯罪的特征

三、信息犯罪的基本分類

第二節 全球反信息犯罪立法概況

壹、美國

二、英國

三、法國

四、德國

五、日本

六、澳大利亞

七、阿根廷

八、歐盟

第三節 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的現狀、不足與完善

壹、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現狀與不足

二、我國信息安全立法的完善

第四章 針對信息系統實施的犯罪

第壹節 非法侵入信息系統罪

壹、非法侵入信息系統罪的概念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犯罪構成

三、非法入侵後續行為的認定

四、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立法完善

第二節 破壞信息系統功能罪

壹、破壞信息系統功能罪的概念

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的犯罪構成

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立法完善

第三節 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

壹、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概念

二、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犯罪構成

三、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的刑罰適用

四、破壞計算機應用程序罪與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

第四節 違反信息系統安全罪

壹、違反系統安全罪的概念

二、違反系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

三、違反系統安全罪的刑罰設定

第五節 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

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

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犯罪構成

三、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和立法完善

第五章 針對信息本身實施的犯罪

第壹節 非法截獲信息罪

壹、非法截獲信息罪的概念

二、非法截獲信息罪的犯罪構成

三、非法截獲信息罪的刑罰設定

第二節 盜竊信息財產罪

壹、盜竊信息財產罪的概念

二、行為結構:目的行為與手段行為之分

三、盜竊信息財產罪的犯罪構成

第三節 破壞電子信息罪

壹、破壞電子信息罪概述

二、破壞電子信息罪的犯罪構成

三、破壞電子信息罪的刑罰適用

四、破壞電子信息罪與非法截獲信息罪的區別

第六章 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

第壹節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和犯罪構成

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概念

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犯罪構成

第二節 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和立法完善

壹、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認定標準

二、制作、傳播破壞性程序罪的立法完善

第四節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

壹、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的概念

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的犯罪構成

三、行為的結果是嚴重擾亂社會公***秩序

四、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的刑罰設定

第七章 擴充關於網絡轉載版權秩序

為貫徹落實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報刊單位和互聯網媒體合法、誠信經營,推動建立健全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現就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應當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並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作品來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互聯網媒體依照前款規定轉載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益。

二、報刊單位之間相互轉載已經刊登的作品,適用《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即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報刊單位與互聯網媒體、互聯網媒體之間相互轉載已經發表的作品,不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三、互聯網媒體轉載他人作品,不得對作品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對標題和內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刪節的,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和作品的原意。

四、《著作權法》第五條所稱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該單純事實消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凡包含了著作權人獨創性勞動的消息、通訊、特寫、報道等作品均不屬於單純事實消息,互聯網媒體進行轉載時,必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五、報刊單位可以就通過約稿、投稿等方式獲得的作品與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明確約定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和期間、付酬標準和辦法、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雙方約定權利由報刊單位行使的,互聯網媒體轉載該作品,應當經過報刊單位許可並支付報酬。

六、報刊單位可以與其職工通過合同就職工為完成報刊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進行約定。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報刊單位享有的,報刊單位可以通過發布版權聲明的方式,明確報刊單位刊登作品的權屬關系,互聯網媒體轉載此類作品,應當經過報刊單位許可並支付報酬。

七、報刊單位和互聯網媒體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版權管理制度。建立本單位及本單位職工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信息庫,載明作品權屬信息,對許可他人使用的作品應載明授權方式、授權期限等相關信息。建立經許可使用的他人作品信息庫,載明權利來源、授權方式、授權期限等相關信息。

八、報刊單位與互聯網媒體、互聯網媒體之間應當通過簽訂版權許可協議等方式建立網絡轉載版權合作機制,加強對轉載作品的版權審核,***同探索合理的授權價格體系,進壹步完善作品的授權交易機制。

九、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互聯網媒體的版權監管力度,支持行業組織在推動版權保護、版權交易、自律維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嚴厲打擊未經許可轉載、非法傳播他人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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