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資質
(1)綜合條件
1.企業有明確的變革發展歷程,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四年以上。原則上應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乙級資質兩年以上,企業不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2.企業的主營業務是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收入是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
3、企業產權關系清晰,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財務數據真實可信,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驗證;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總收入不低於12萬元;
4.企業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公眾形象,近三年沒有違反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未發生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重大失誤和因監理不當造成業主或承包商損失的重大投訴,未發生重大法律訴訟。
(2)性能
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數量在12以上,其中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至少1個或總投資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6個,且這些項目技術含量和技術水平較高,至少包括實施階段的監理;
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總投資超過4億元。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的監理合同總金額不低於15萬元,其中70%以上的監理合同處於實施和驗收階段;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監理項目,必須取得業主、信息系統工程承包商、監理單位共同簽署的工程驗收報告;
4.企業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在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處於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市場占有率處於國內前列。
(3)監督能力
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體系,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業務領域明確,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流程研究深入,監理技術規範先進完善,監理能力居國內前列;
2.建立了完整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並有效運行壹年以上;
3、已建立完整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能及時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4.已建立完善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5.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包括監理所需的信息系統檢測分析、項目管理和控制等工具、軟件、設備和儀器,能夠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使用上述手段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和鑒定(監理單位或其他第三方檢測機構)。
(四)人才優勢
1.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少於30人;
2、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取得電子信息高級職稱並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不少於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職稱以上;
3.具有熟悉主要業務領域或具有良好技術合作體系(包括專業技術專家庫)的資深專家,能夠為主要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培訓制度健全,有計劃對員工進行系統的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並能有效組織實施和考核;
5.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和績效考核體系並有效實施。
乙級資質
(1)綜合條件
1.企業有明確的變革發展歷程,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兩年以上,但企業未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2.企業的主營業務是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收入是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
3、企業產權關系清晰,註冊資本300萬元以上;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財務數據真實可信,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驗證;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總收入不低於600萬元;
4.企業信譽良好,近三年未違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未發生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重大失誤和因監理不當造成業主或承包商損失的重大投訴,未發生重大法律訴訟。
(2)性能
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數量在9個以上,其中總投資10萬元以上的項目至少2個或總投資400萬元以上的項目5個,且這些項目技術含量高,至少包括實施階段的監理;
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總投資超過2億元。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中監理合同金額不低於750萬元,其中實施並驗收合格的監理合同金額應達到70%以上;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監理項目,必須取得業主、信息系統工程承包商、監理單位共同簽署的工程驗收報告;
4.企業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3)監督能力
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體系,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業務領域清晰,熟悉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監理技術規範完善;
2.建立了完整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
3、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了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能夠為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4、已建立較為完善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5.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能夠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使用信息系統檢測分析等工具、軟件、儀器和設備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和鑒定(借助第三方檢測機構)。
(四)人才優勢
1.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少於15人;
2、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4年以上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取得電子信息高級職稱並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不少於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職稱以上;
3.有熟悉主要業務領域或具有良好外部技術合作體系(包括專業技術專家庫)的資深專家,能夠為主要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和評估;5.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和績效考核體系並有效實施。
丙級資質
1.企業有明確的改革和發展過程。原則上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兩年以上,企業不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2.企業產權關系清晰,註冊資本1萬元以上,經濟狀況良好;
3.近三年內已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數量在6個以上,其中至少2個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或4個項目總投資在654.38+0.5萬元以上,且這些項目至少應包含實施階段的監理;
4.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監理合同總金額不低於654.38+50萬元,其中實施階段和驗收階段的監理合同金額應占60%以上;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監理項目,必須取得業主、信息系統工程承包商、監理單位共同簽署的工程驗收報告;
5、已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和客戶服務體系,配備專門人員,並能有效實施;
6.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能夠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使用信息系統檢測分析等工具、軟件、儀器和設備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和鑒定(借助第三方檢測機構);
7、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且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少於6人;
8、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3年以上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電子信息專業碩士以上學歷,並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不少於3年,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
9.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並有效地組織實施和考核;
10.近三年沒有違反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沒有重大法律訴訟和重大投訴。
註:項目主要指信息網絡系統、信息應用系統、信息資源系統,不包括無信息系統的建設項目中的弱電工程、通信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也不包括未進行監管的工程咨詢項目及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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