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學作為長期霸占世界TOP5的高校,其各方面都領先其他高校,那麽想要申請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同學就來和看看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壹些信息。
精細的法學學位體系
法學學士(BA in Jurisprudence)有三種。 第壹種: BA in Jurisprudence,即是最主要的三年法學學士。第二種: BA in Jurisprudence with Senior Status,是兩年制的法學學士,主要針對已經有壹個本科學位,較大年齡學生攻讀的法學本科,學習內容、要求與三年制的壹樣,但學習時間大為壓縮。第三種: BA in Law with Law Studies in Europe,即“2+1”項目學位,兩年在牛津讀本科,第三年在牛津的歐洲合作夥伴院校讀壹年。牛津的合作院校現在有8所。在歐洲合作學校結束壹年學習回到牛津後,要參加最後的綜合考試,成績合格才能畢業。
法學碩士分兩類,授課類碩士和研究類碩士。 授課類碩士更為主流和重要,授課類碩士又分為BCL(Bachelor of Civil Law)和MJur(Magister Juris)兩種。BCL是適用於本科普通法背景學生攻讀的碩士學位,MJur是適用於本科大陸法系背景的學生攻讀的碩士學位。研究類碩士有兩種,壹種叫MPhil Law(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另壹種叫Mst Law(Master of Legal Studies),其中MPhil Law是給在牛津本校讀過BCL和MJur的學生申請的,而Mst Law則是給外面的畢業生申請的。
法學博士(DPhil Law,即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是牛津大學的法律最高研究階段。 法學榮譽博士(DCL,即Doctor of Civil Law),是授予有貢獻的學者、名人的榮譽學位,已經從牛津畢業的法律學生在30年以後也可以憑各自領域的成果和影響力申請此榮譽學位以錦上添花。博士生第壹年,在開題(qualifying test)之前不叫博士候選人,而是三個身份之壹:MPhil,Mst Law 或者PRS(Probationer Research Student)。根據第壹輪測試結果決定是繼續攻讀還是取得碩士學位終止博士學位攻讀進程。
這種精細的學位體系設計,盡最大可能貫徹了因材施教的理念,不僅關註到有實踐經驗年長學生對學制縮短的需求,還關註到不同法系背景學生對普通法的接入問題。不僅如此,從碩士階段開始為有誌於從事法學研究的學生設計了壹套階段性培育機制,從法學碩士到研究型碩士再到博士,在這個階段中,也允許因為職業選擇變化獲得某壹學位後退出。
精簡的考試制度
法學本科學位學制為三年。 本科生主要有兩次考試 :第壹次是資格考試,在第壹學年末進行;第二次是學位考試,安排在最後壹年末,這是壹次綜合考試,難度很大,通過後就可以獲得學位。第壹年末的考試科目相對較少,考兩到三門,考試不計入最後成績,但可以在找工作時提供給用人單位參考。很多律所提前兩年就開始物色合適人選,本科生在第壹年結束後就可以開始給律所投簡歷。本科生有兩年左右的時間沒有考試壓力,可以自由鉆研感興趣的問題。但第三年最後的綜合考試壓力非常大,常在月余的時間裏集中把三年所學的十幾門科目全部考完,學生要把知識完全掌握並靈活運用方能通過。本科生的成績分為五檔,分別為1等、2.1等、2.2等、3等、及格以及不及格。
碩士生的考試 制度與本科生基本相同,不過其學制較短,成績也只有三等:優秀,即高於70分;通過,即位於50—69分;不通過,即低於50分。如果四門課中有兩門達到優秀,且其余兩門均高於60分,則可以得到總成績的優秀;其他情況總成績均為通過;若四門課中有壹門不幸未通過,則該生必須用另外壹門優秀或較高分數通過的課彌補,否則將無法取得學位。
博士生的考試 分三個階段。在第壹年內,需要通過階段論文答辯和開題,第壹關結果有五種:無修改通過、大/小修改通過、需要重新開題答辯、開題未成功但授予MPhil/Mst學位、完全未通過。壹旦開題通過,學生就成為了正式的博士候選人(DPhil Candidate)。通常在畢業的前壹年的期末,博士生需要面臨第二關檢測,名為Confirmation of Status,目的是證明自己能在接下來的時間內完成博士論文寫作。第三關檢測就是博士論文最終答辯。關於這三次檢測的流程,博士生要與各自的導師商量好,並填寫表格中學生須填寫的基本信息,然後交由導師,由導師負責邀請兩位考官參與。凡是涉及學位授予的情形,需要至少壹位校外同領域專家或法律執業律師參與,其他情形可以都是校內同領域教師。
在這樣的制度下,考試次數較少,學生可以有時間自由摸索適宜的學習方式,自由鉆研感興趣的問題;考試形式主要是集中考試,可以充分檢驗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靈活運用能力;博士階段的檢測和答辯導師全程主導,充分強化導師的指導職責;考試有退出機制,博士開題不成功或者自主選擇可以有機會獲得研究型碩士學位,也充分關註到了職業選擇可能的變化。
豐富的專業設置
牛津大學法學院***有7個PostgraduateTaught,分別是BachelorofCivilLaw(BCL)、MagisterJuris(MJur)、MScinLawandFinance、MScinCriminologyandCriminalJustice、MScinTaxation、PostgraduateDiplomainIntellectualPropertyLawandPractice和MScinInternationalHumanRightsLaw。
BachelorofCivialLaw-full-time
BCL是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傳統項目,從16世紀延續至今。項目名稱裏雖然有Bachelor字樣,但實際是壹個Master項目,需時壹年。牛津的BCL項目是針對普通法背景的法學院學生,包括LLB和JD。BCL的入讀要求十分嚴苛,Outstandingfirstlawdegrees是最低要求。每年香港大學的JD只有1名左右獲得壹等榮譽(FirstHonor)的畢業生可以入讀BCL。
BCL是壹個自由度很高的項目,沒有任何強制必修的課程,學生可以從牛津法學院每年40多門課程中任意選擇4門options(選修)學習。所有的options都包括有lectures、seminars和tutorials,學生也可以選擇壹個dissertationoption,與指定supervisor的壹對壹完成學業論文。該項目每年錄取約90名學生。
sterJuris(MJur)-full-time
相對於BCL,針對civillaw大陸法系的學生,牛津大學法學院開設有MagisterJuris碩士項目,項目為非普通法學生提供普通法系學習。入讀要求與BCL壹樣十分嚴苛,只招收outstandingfirstlawdegrees。課程選擇上學生也有最大的自由度,沒有任何必修課,供選擇的options大部分也與BCL項目重合。該項目每年錄取約50名學生。
nLawandFinance-full-time
該項目是由牛津法學院與牛津商學院Said***同授課,所有學生都有3門必修課程,分別是FirstPrinciplesofFinancialEconomics、Finance和LawandEconomicsofCorporateTransactions,此外還有壹門選修課供選擇,項目歷時10個月。該項目每年錄取約45名學生。
nCriminologyandCriminalJustice-full-time/part-time
該項目分為9個月的full-time和21個月的part-time兩個模式,必修課程包括ExplanationandUnderstandinginCriminology、UnderstandingCriminalJustice和ResearchDesignandDataCollection,另有5個optional課程,涉及多個領域比如恢復性司法、量刑、種族與性別、死刑、青少年犯罪法等。
nTaxation-part-time
稅法項目由法學院與Said商學院下屬的商業稅務中心***同開設。不同於其他碩士項目,是壹個為期兩年的part-time學位,而且申請人並不限於律師或法學院學生。在兩年內,學生將修讀9門課程,包括3門必修課(TaxPrinciplesandPolicy、PrinciplesofInternationalTaxation和TaxResearchRoundTable)與6門選修課。
graduateDiplomainIntellectualPropertyLawandPractice-part-time
知識產權項目同樣也是part-time,為期壹年。
nInternationalHumanRightsLaw-part-time
國際人權項目也是part-time學位課程,為期22個月。